寧波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服務熱線:?0574-12329
辦公地址:?中國寧波市解放南路166號
官方網站:?http://www.shgjj.com/static/csj/csjyth-city-ningbo.html
上班時間:?周一到周五: 9:00-17:00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類型 | 等額本息 | 等額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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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還款金額(元) |
每月遞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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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數 | ||
利息總額(元) | ||
貸款金額(元) | ||
還款總額(元) |
查詢電話:12329
服務時間:全天(除人工咨詢服務)
查詢項目
個人貸款業務:個人貸款業務咨詢及辦理指南。
個人公積金賬戶:賬戶余額。
人工咨詢:公積金業務咨詢、投訴建議、公積金業務指南、辦理網點查詢。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6:45)
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中國寧波市解放南路166號
電話:87978849
鄞州分中心
地址:鄞州區惠風東路278號
電話:87419061
繳存單位和職工按5%-12%的比例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同一單位職工適用同一繳存比例),繳存額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設定上限和下限,繳存基數上限為寧波市2021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36789元;繳存基數下限為2021年度寧波市市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即2280元。本年度繳存基數調整后,若市政府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則標準調整后新開戶繳存職工在次月起按調整后標準執行。
一、租房提取公積金條件
(一) 通過市場租賃方式租賃自住住房的無房職工
(二) 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
(三) 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職工
(四) 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補貼的職工
(五) 享受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到市場租賃住房的職工
二、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條件
(一)在農村建造自住住房
(二)翻建自住住房的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住房轉按揭提取提取公積金條件
? 住房轉按揭提取
四、職工提前結清貸款提取條件
? ? 職工取得住房貸款,提前結清貸款時的提取
五、職工取得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條件
? (一) 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取得市中心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包括組合貸款)???????
?(二) 職工取得本市各分中心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包括組合貸款)
六、職工取得商業性貸款提取條件
? ??購買自住住房取得商業性貸款的?
七、退休、離職提取公積金條件
(一)職工退休
(二)職工工作調動并且戶口遷出寧波市
(三)職工出國定居
(四)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離開寧波市
八、死亡、重病提取條件
(一)職工在職期間去世的或被宣告死亡,有合法遺囑的???????
(二)職工在職期間去世的或被宣告死亡,沒有合法遺囑的 ? ? ? ?
(三)職工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失業人員提取條件
(一)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未重新就業滿5年
(二)職工家庭生活嚴重困難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滿2年
(三)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且基本喪失勞動能力
(四)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享受政府生活困難補助
十、住房公積金委托提取條件?? ?
(一)申請主體:適用于市中心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包括組合貸款)
(二)申請條件:取得中心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的職工,且簽約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為正常繳存的。
十一、購買商品房(二手房)提取條件
(一)購買期房的
(二)購買現房未做房產證的
(三)購買現房已做房產證的(二手房)
十二、購買房改房提取條件
(一) 購買房改房未交房款的
(二) 購買房改房已交房款的
(三) 購買房改房已做房產證的
十三、拆遷購房提取條件
(一)折遷購買商品房未申領房產證的
(二)拆遷購買商品房已領房產證的
(三)拆遷購買直接安置住房未申領房產證的
(四)拆遷購買直接安置住房已領取房產證的
寧波公積金購買商品房提取材料
購買商品房現房未做房產證, 職工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 需提供以下資料:
1.《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已備案的商品房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商品房銷售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購買商品房現房已做房產證, 職工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 需提供以下資料:
1.《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房產證原件
4.契證原件及復印件
購買商品房期房, 職工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 需提供以下資料:
1.《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已備案的商品房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已付 30% 以上購房款的收款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寧波市公積金提取流程
1.職工向單位提出申請;
2.單位經審核,開具一式三聯的《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準確、完整地填寫“單位名稱、單位賬號、職工姓名、職工個人賬號”等信息,并在第二聯加蓋印鑒章。
3.職工持《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身份證及有關資料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份留存管理中心),到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4.管理中心對《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中名稱、賬號及其他信息填寫的完整性、準確性,個人身份證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同時,根據職工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按本操作規程進行審核,經確認與原件無誤后,復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返還提取人。
5.管理中心將符合規定的提取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資料在住房公積金綜合管理系統上進行登記操作,打印一式三聯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單,加蓋業務公章后,一聯作為提取憑證交提取人,一聯移交銀行出納作為開具存單或支票的憑證,一聯作為業務檔案存查。
6.提取人持現金存單或轉賬支票,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銀行提取現金或辦理相關支付手續。
7.提取資料不符合本操作規程規定的,管理中心將提取資料返還提取人,告知退件原因,并填寫一式二聯的《寧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退件理由書》;需要核實的,在接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并答復申請人。
8.提取業務除節假日外全月辦理,銷戶提取應在單位為該職工辦理好封存手續后方可辦理。
商品房
1.購買商品房現房的職工可提取的金額:購房當月之前公積金余額,并以已付款為限。
2.購買商品房期房的職工可提取的金額:購房合同約定最后一期付款月之前公積金余額,并以應付款為限。
全額提取
(一)退休的;
(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三)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滿 5 年,或滿 2 年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四)持有總工會核發的《特困職工證》或民政部門核發的《寧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寧波市城區社會扶助證》,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的;
(五)工作調動并戶口遷出寧波市,或者出國、出境定居的;
? ? ? ?(六)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七)非寧波市戶籍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離開寧波市的。
(一)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二)申請貸款時,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
(三)購買自住住房取得房產證后一年以內;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取得房產證后三個月以內;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三個月以內
(四)購買自住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購房總款的30%
(五)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六)同意以貸款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房產價值全額作為抵押。購買商品房的,該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開發商)須為購房人作階段性擔保
(七)申請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須還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八)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寧波公積金購一手房貸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資料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應提供以下本人資料:
(一)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二)本市戶口簿原件及二份復印件,或居住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或暫住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三)結婚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或民政部門出具的結婚證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或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或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再婚證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四)單位出具的經濟收入證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資料
借款人應提供以下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資料:
(一)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資料
1 、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2 、首付 30%以上的購房款《浙江省寧波市商品房預售專用收款收據》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二)通過房產中介購買二手房資料
1 、《存量房屋買賣中介合同》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2 、首付 40%以上的購房款《浙江省寧波市統一收款收據》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3、過戶后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契稅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三)買賣雙方直接交易購買二手房資料
1 、房產管理部門統一格式的《房地產轉讓合同》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2 、售房人預收首付 40% 以上房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二份。原件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3、過戶后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契稅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四)購房取得房產證后一年內住房資料
《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契稅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五)購買拆遷安置住房資料
1 、《拆遷安置協議》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2 、《拆遷房屋評估單》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3 、《安置房屋評估單》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4 、《差價結算單》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六)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2、縣級及以上規劃、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3 、《房產評估報告》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七)大修自住住房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2 、房屋所在地房管或城建部門 出具的大修鑒定 證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3 、《房產評估報告》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共同參與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配偶、子女、父母應提供的資料
(一)借款人的配偶應提供以下資料:
1 、借款人配偶身份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配偶,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2 、同意借款人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房屋作抵押的《承諾書》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3 、 單位出具的經濟收入或償債能力證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4、與借款人不是同一戶口的,提供本市戶口簿原件及二份復印件,或居住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或暫住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配偶,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二)借款人子女、父母應提供下列資料:
1 、借款人子女、父母身份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子女、父母,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
2、結婚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子女、父母,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或民政部門出具的結婚證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或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或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再婚證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3 、單位出具的經濟收入或償債能力證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4 、 同意借款人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房屋作抵押的《承諾書》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5、與借款人不是同一戶口的,提供本市戶口簿原件及二份復印件,或居住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或暫住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原件受委托銀行核對后退回借款人子女、父母,復印件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各留存一份。居住地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與借款人關系證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復印件,原件由管理中心留存,復印件由受委托銀行留存。
借款人應提供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
寧波公積金購二手房貸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如實填寫貸款申請書后,應提供本人、配偶及房屋共有產權人(僅限于父母、子女)下列資料:
1、身份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
2、戶口簿(非本市戶口另提供居住證或暫住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借款人與共有產權人不是同一戶口的,提供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關系證明;
3、結婚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證明(離異的,另須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4、工資收入證明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5、《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談話筆錄》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6、《同意房產抵押及連帶還款保證的承諾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個人信用報告》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8、《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結果》證明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9、房產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地產轉讓合同》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10、售房人預收首付房款證明原件及二份復印件;
11、過戶后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契稅證》等原件及各二份復印件。
12、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
寧波公積金購經濟適用房貸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如實填寫貸款申請書后,應提供本人、配偶及房屋共有產權人(僅限于父母、子女)下列資料:
1、身份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
2、戶口簿(非本市戶口另提供居住證或暫住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借款人與共有產權人不是同一戶口的,提供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關系證明;
3、結婚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證明(離異的,另須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4、工資收入證明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5、《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談話筆錄》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6、《同意房產抵押及連帶還款保證的承諾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個人信用報告》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8、《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結果》證明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9、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10、首付款收據原件及二份復印件;
11、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
寧波公積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材料
借款人如實填寫貸款申請書后,應提供本人、配偶及房屋共有產權人(僅限于父母、子女)下列資料:
1、身份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
2、戶口簿(非本市戶口另提供居住證或暫住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借款人與共有產權人不是同一戶口的,提供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關系證明;
3、結婚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證明(離異的,另須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4、工資收入證明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5、《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談話筆錄》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6、《同意房產抵押及連帶還款保證的承諾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個人信用報告》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8、《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結果》證明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9、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貸款申請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
(2)《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
(3)縣級及以上規劃、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
(4)《房產評估報告》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10、大修自住住房貸款申請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
(2)《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及二份復印件;
(3)房屋所在地房管或城建部門出具的大修鑒定證明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4)《房產評估報告》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11、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
1.提出申請
2.提交材料
3.面談
4.審批通知
5.簽訂合同
寧波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最高貸款額度:若職工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是100萬元/戶;若職工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80萬元/戶。(2022年5月31日調整)
貸款額度計算公式:借款人及參與計算貸款額度人員的繳存基數之和×貸款系數×12個月×貸款(計算)期限。
寧波公積金貸款還款方式
等額本息還款方式
每個月還給銀行固定金額,但每月還款額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遞增、利息比重逐月遞減。
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這種還款方式相對等額本息而言,總的利息支出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較多,還款負擔逐月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