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服務熱線:?0951-12329
辦公地址:?西夏區文萃路51號
官方網站:?https://gjj.yinchuan.gov.cn/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 9:00-17:00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類型 | 等額本息 | 等額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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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還款金額(元) |
每月遞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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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數 | ||
利息總額(元) | ||
貸款金額(元) | ||
還款總額(元) |
查詢電話:12329
服務時間:全天(除人工咨詢服務)
查詢項目
個人貸款業務:個人貸款業務咨詢及辦理指南。
個人公積金賬戶:賬戶余額。
人工咨詢:公積金業務咨詢、投訴建議、公積金業務指南、辦理網點查詢。
2021年度銀川單位和職工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過12%
2021年度銀川公積金繳存基數范圍
繳存基數。2021年度銀川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上限調整為25443元。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工資基數不低于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一類區銀川市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為1950元,二類區銀川市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為1840元
房屋類:
1、購買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非房屋類:
1、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戶口遷出本市的。
4、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5、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的。
6、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7、遇到意外災難等突發事件(如車禍、火災),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8、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9、職工下崗、失業未再就業,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0、職工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患重大疾病,且醫療費用支出巨大,一年內醫療費用支出超過一萬元以上的。
11、職工在職期間觸犯刑律被判刑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2、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職工提取公積金必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原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婚姻關系證明、配偶身份證原件;
2、代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本人授權公證部門出具的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直系親屬之間代取的,須提供關系證明及代辦人身份證。
3、其他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房屋類: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購買新建自住住房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住房的,須提供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買賣契約、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市(縣)級以上規劃、土地部門的批準文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農村房屋須提供宅基地使用證及鄉鎮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非房屋類:
1、退休的
提供本人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3、出境定居、戶口遷出本市的
出境定居的須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戶口遷出本市的須提供轉入地戶籍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4、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提供尚未還清住房貸款的公證書(借款、抵押合同)、借(貸)款憑證、還款存折(若卡還款須提供貸款銀行出具的顯示貸款余額的單據);
5、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的
提供公有住房的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單位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工資收入證明;
6、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提供提取人的低保證;
7、遇到意外災難等突發事件(如車禍、火災),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突發事件鑒定書及造成損失所產生的費用單據或證明,管理中心根據實際情況核實證明材料;
8、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提供戶籍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9、職工下崗、失業未再就業,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提供提取人的失業證;
10、職工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患重大疾病,且醫療費用支出巨大,一年內醫療費用支出超過一萬元以上的
提供市(縣)二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出院證或病歷、醫療費用單據(時間超過一年的不予辦理)、提取人與患者之間關系的證明(如戶口簿、結婚證);
11、職工在職期間觸犯刑律被判刑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提供司法部門出具的判決書,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及與本人授權公證部門出具的委托書及被提取人之間關系的證明(如戶口簿、結婚證);
12、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死者注銷的戶口簿、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遺贈書或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及與被提取人之間關系的證明(如戶口簿、結婚證)。銀川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1、申請提取公積金的職工,須持相應提取手續及填寫完整的《銀川住房公積金轉賬支取憑證》,到所在單位初審,職工所在單位核實提取手續后在“公積金轉賬支取憑證”上加蓋單位公積金預留印鑒(住房公積金托管專戶的職工直接向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提出提取申請)。
職工所在單位初審時必須確認提取人的真實身份,否則由此造成職工公積金被冒領的后果,由職工所在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2、職工持所在單位蓋章的《銀川住房公積金轉賬支取憑證》及有關證明材料到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辦事處辦理提取審核手續。
3、職工提取公積金的申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并授權后,到指定銀行辦理提取(銷戶支取的含利息),除償還公積金貸款外,其它支取一律打入本人實名制賬戶。
部分提取:
1、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貸(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累計提取公積金金額應不超過合同載明的貸款本息總額。
2、職工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年提取總額不應高于年房租總額超出家庭年工資收入15%以上的部分。
3、公積金帳戶內的本息余額;其它類別的公積金提取數額保留至百位。
4、未婚子女年齡在28周歲以下,在購建房或償還住房貸款時,可一次性提取父母和子女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存儲余額。
5、職工提前一次性還清住房貸款(還款時未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額不得超過一次性歸還貸款的本息余額。
6、已經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未還清且沒有發生逾期現象,在購買第二套住房時,可以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7、職工在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管理部已取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貸款未還清之前,職工及其配偶雙方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應當用于歸還公積金貸款,原則上不得提取現金。
全額提取: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戶口遷出本市的;
4、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6、職工下崗、失業滿兩年未再就業,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7、職工在職期間觸犯刑律被判刑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8、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符合以上提取情形的,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
1、借款人開立公積金繳存賬戶時間滿6個月,已及時、連續、足額繳交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繳交率不得低于5%。
2、借款人必須是買受人(購房人)或房屋所有權人,具有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書及首付款發票。
3、有長期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具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的證明。
4、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總價款的20%;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職工(含夫妻雙方),首付款最低比例為40%;
5、購買一手自住住房購房合同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內可辦理公積金貸款業務,預售樓盤須封頂后,方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住房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有效期限為不動產權證書登記之日起一年內。
6、購買的二手住房竣工年代不得超過20年。
7、對已使用過兩次及兩次以上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包括異地貸款)的職工(含夫妻雙方),無論貸款是否結清,均不得受理。同時,中心不再出具異地繳存證明。
沒有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含夫妻雙方),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在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只能受理一次。
8、夫妻在公積金貸款共同還貸期間離異的,除非原借款人結清貸款,否則另一方不得另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后,另一方沒有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也按二次申請政策執行。婚姻狀況屬于離異的職工,在離異6個月后,方可參照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申請購房貸款。
1.、夫妻雙方身份證、軍官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和戶口簿(寧夏區內戶籍)等有效居住證明;
2、婚姻狀況證明(如系單身須民政部門開具單身證明,離異的還須提供離婚證或民事調解書、判決書);
3、夫妻雙方個人征信報告(有效期限為一個月);
4、貸款人單位在《銀川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書》上填寫貸款人固定收入情況并加蓋公章(有效期限為一個月);
6、寧夏區內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銀川市購買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須在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和明細流水賬、信用情況證明及異地購房貸款職工公積金提取協議;(有效期限為一個月)
7、根據不同情形,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提交資料
一、一手房貸款
1、合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正本、副本;
2、購房預付款發票;
3、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訴訟判決書;
4、申請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證;
5、申請人及配偶戶口薄;
6、本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配偶在其他公積金中心繳存公積金的,須出具其繳存中心的繳存流水和繳存情況說明。
二、二手房貸款(須先申請貸款后過戶)
1、買賣夫妻雙方共同到本中心簽署合規的《存量房買賣合同》;
2、原《不動產權證》;
3、原房產調檔單;
4、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訴訟判決書;
5、申請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6、原產權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
7、銀行首付款凍結單;
8、本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三、“商轉公”貸款(須預審通過后在結清原商業貸款余額一個月之內辦理)
(一)預審要件
1、貸款合同、貸款憑證(借款借據)、貸款基本信息表;
2、一手房購房合同副本或二手房存量房買賣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復印件、契稅完稅憑證或稅收繳款書、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單;
3、夫妻雙方身份證、軍官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和戶口簿等有效居住證明、婚姻關系證明(婚姻狀況屬離異未再婚的須提供離婚證或民事調解書、判決書,且離異時間必須滿6個月);
4、夫妻雙方到公積金中心委托銀行開具個人征信報告(有效期為一個月)。
(二)受理要件
1、貸款結清通知單、結清商業貸款余額的還款單據;(申請有效期限為貸款結清之日起一個月內);
2、貸款合同、貸款憑證(借款借據);
3、出具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買自住住房的合同副本或二手房存量房買賣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契稅完稅憑證或稅收繳款書、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單;
4、夫妻雙方身份證、軍官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和戶口簿等有效居住證明、婚姻關系證明(婚姻狀況屬離異未再婚的須提供離婚證或民事調解書、判決書,且離異時間必須滿6個月);
5、夫妻雙方到公積金中心的委托銀行開具個人征信報告(有效期為一個月);
6、借款人本人銀行卡(一類卡)。
注:
①申請人提供婚姻證明時,有配偶的須提供結婚證;單身的在我中心填寫單身聲明:離異的須提供離婚證或判決書。
②申請人必須“誠信申貸”,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完整和有效。
1、職工持以上手續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填制《銀川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書》
2、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
3、到住房公積金貸款委托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到銀川市房屋產權交易管理中心辦理房地產貸款抵押登記
5、到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放款通知單(未婚、離異、農業戶口、共有產權的須在銀川市公證處辦理貸款公證)
6、受委托銀行發放貸款
貸款額度:
核定為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房改房、增房補差的貸款最高比例不超過房屋總價值或增房補差價值的80%;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比例為60%。二手房最高不超過房屋總價值的60%。同時不超過本人(含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的20倍。
單身職工或夫妻雙方只有一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每套購房貸款限額50萬元;夫妻雙方均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含配偶方在寧夏區內正常繳存)的,每套購房貸款限額70萬元。異地貸款最高限額為50萬元(含配偶方在銀川中心繳存的)。
貸款利率:
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規定,貸款利率隨國家規定利率變動而相應調整。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職工貸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執行。
還款方式:
還款實行月均等額還本付息制度。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全部還清貸款,也可以部分歸還本金。提前還清貸款,利息計算到還清貸款當月,以后利息不計;部分歸還本金的,利息按照剩余本金重新計算。借款期限為一年的,執行合同利率,一次性還本付息,利隨本清,遇法定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實行月均等額還本付息,遇法定利率調整,于下一年度1月1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逾期不還者按照人民銀行規定收取罰息。
等額本息:每個月還給銀行固定金額,但每月還款額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遞增、利息比重逐月遞減。
等額本金:貸款人將本金分攤到每個月內,同時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還款日之間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