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服務熱線:?0975-8381700
辦公地址:?果洛州瑪沁縣大武鎮團結路
官方網站:?http://www.qhgjj.gov.cn/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7:00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類型 | 等額本息 | 等額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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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還款金額(元) |
每月遞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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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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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金額(元) | ||
還款總額(元) |
網上查詢
青海省住房公積金網上查詢網址:https://www.qhgjj.com/
查詢范圍:此功能可以查詢個人公積金貸款情況及個人賬戶余額,單位繳存明細等。
注:這是青海省住房公積金查詢方式,如果查詢不到該市的住房公積金情況,請到果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聯系電話:0975-8381700
查詢項目:公積金查詢、公積金貸款利率、住房公積金貸款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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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果洛藏族自治州團結路
郵政編碼:814000
聯系電話:0975-8381700
2020年度果洛單位及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為5%-12%。
房屋類:
1、購買、大修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
3、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4、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非房屋類: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房屋類:
1、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借款人償還省級、西寧市中心(含鐵路分中心、大通、湟中和湟源縣管理部)公積金貸款:
(1)借款銀行出具的加蓋銀行業務專用章的還款明細清單原件一份;
借款人償還海東市和各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貸款:
(1)借款銀行出具的加蓋銀行業務專用章的還款明細清單原件一份;
(2)借款人所在公積金中心(管理部)出具加蓋業務專用章的還款賬號和開戶銀行證明一份。
借款人償還外省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商業住房貸款:
(1)借款人與銀行簽訂生效一年以上的《借款合同》原件和《借款合同》相關頁(記載借款人姓名、借款金額、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和貸款銀行蓋章及借款人簽字等相關信息頁)復印件一份;
(2)借款銀行出具的加蓋銀行業務專用章的還款明細清單原件一份;
使用自有資金一次結清購房貸款本息:
(1)借款人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原件和《借款合同》相關頁(記載借款人姓名、借款金額、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和貸款銀行蓋章及借款人簽字等相關信息頁)復印件一份;
(2)借款銀行出具的加蓋銀行業務專用章的貸款還清明細單(一年內有效)原件一份;
(3)住房公積金提取人名下銀行活期存折(銀行卡)
2、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
(1)單位或民政部門出具的租賃人家庭月工資收入證明原件一份;
(2)《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產權登記部門出具的《房屋登記信息查詢授權申請表》原件一份;
(5)本人名下銀行活期存折(銀行卡)。
房租面積以政府出臺的經濟適用房面積為準(注:西寧地區經濟適用房面積標準為60平方米),支付房租月數最長不超過12個月。
3、購買商品房(含購買異地商品房)
(1)經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網上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所購房屋為多層的,提取期限在購房合同簽訂一年之內;所購房屋為高層的,提取期限在購房合同簽訂三年之內)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相關頁(封面、記載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頁、約定付款方式及期限頁,和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蓋章簽字等相關信息頁)復印件一份;
(2)《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各一份;
(3)開發商賬戶名稱、開戶銀行及賬號。
4、購買二手房
(1)《房屋買賣契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過戶后一年內有效)及復印件一份;
(3)房產過戶的契稅發票及復印件一份;
(4)住房公積金提取人名下銀行活期存折(銀行卡)。
5、購買拆遷安置住房
(1)經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拆遷安置協議書原件(所購房屋為多層的,提取期限在購房合同簽訂一年之內;所購房屋為高層的,提取期限在購房合同簽訂三年之內)及復印件一份;
(2)《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各一份;
(3)開發商名稱、開戶銀行及賬號。
6、購買集資房
(1)經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集資購房協議書原件(所購房屋為多層的,提取期限在購房合同簽訂一年之內;所購房屋為高層的,提取期限在購房合同簽訂三年之內)及復印件一份;
(2)集資建房單位名稱、開戶銀行及賬號。
7、使用自有資金繳清購買商品房(含購買異地商品房)房款
(1)經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網上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相關頁(封面、記載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頁、約定付款方式及期限頁,和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蓋章簽字等相關信息頁)復印件一份;
(2)全額購房發票(兩年內有效)原件、復印件一份;
(3)《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各一份;
(4)住房公積金提取人名下銀行活期存折(銀行卡)。
8、職工直系親屬購買首套自住住房
(1)購買商品房,經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網上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2013年10月1日起簽訂的有效合同)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相關頁(封面、記載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頁、約定付款方式及期限頁,和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蓋章簽字等相關信息頁)復印件一份;《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各一份;首付款收據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售房單位名稱、賬號及開戶銀行。
購買集資建房,經房產部門登記備案的《集資建房協議書》原件(2013年10月1日起簽訂的有效合同)和復印件各一份;集資款收據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售房單位名稱、賬號及開戶銀行。
購買經濟適用房,經房產部門登記備案的《經濟適用房協議書》原件(2013年10月1日起簽訂的有效合同)和復印件各一份;首付款收據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售房單位名稱、賬號及開戶銀行。
購買二手房,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后一年內有效)及過戶契稅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購房人賬號及開戶銀行。
(2)本人及父母、子女的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非同一戶口的需提供公安戶籍部門出具的有法律效力的親屬證明;
(4)父母、子女不能親自辦理的,提供同意提取的公證書;
(5)不在本中心交繳住房公積金的父母、子女需提供所在公積金中心出具的個人公積金繳存明細;
(6)房屋產權人提供經房產登記部門確認實際擁有住房套數的《房屋登記情況查詢表》。
9、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集體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土地所在地村委會、鄉(鎮)政府、鄉以上國土資源局、住房保障和建設局批準建造或翻建自住住房相關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鄉以上住房保障和建設局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住房公積金提取人名下銀行活期存折(銀行卡)。
10、大修自住住房
(1)具有相關規定資質的房屋質量鑒定部門出具的房屋質量鑒定報告及復印件一份;
(2)住房公積金提取人名下銀行活期存折(銀行卡)。
非房屋類:
1、離休、退休
(1)行政、事業單位離休、退休人員提供《青海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職)審批表》及復印件一份;企業單位離休、退休人員提供《青海省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及復印件各一份;
(2)本人名下銀行活期存折(銀行卡)。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1)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公證書或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文件及復印件一份;
(3)本人名下銀行活期存折(銀行卡)。
3、在職期間觸犯刑律被判刑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1)法院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行政、事業單位職工提供單位辭退或開除公職的相關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企業職工提供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法定授權公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
(4)本人名下銀行活期存折(銀行卡)。
4、出境定居
(1)出境定居簽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出境定居戶口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本人名下銀行活期存折(銀行卡)。
5、工作調離本行政區域
(1)調離本行政區域調令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新調入單位所在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公積金轉入證明(需注明公積金轉入賬戶名稱、賬號、開戶銀行)。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1)死亡證明書及復印件一份;
(2)法定繼承人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法定繼承人銀行活期存折(銀行卡)或死亡職工所在單位開戶銀行及賬號。
1、咨詢:職工到省中心服務大廳公積金柜臺咨詢有關情況,填寫相關資料。
2、受理:中心服務大廳公積金柜臺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審核無誤后打印公積金提取通知書。
3、提取:職工到住房公積金中心專柜辦理提取。
部分提取
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支取額度為支取時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存儲余額(支取至整百元),且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總價額,一套房只能提取一次用于購房、拆遷補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購房貸款的,貸款人、房產共有權人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額合計不得超過應償還的貸款本息總額。
全額提取
1、離休、退休的;
2、調離本市或出國(境)定居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經縣級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傷殘為一級至四級),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一年后,未重新就業和續繳住房公積金的;對非公企業職工支取住房公積金給予區別對待,即非本市戶籍的職工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由用人單位出具終止勞動關系及其個人身份證明,即可支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
5、單位依法宣告破產,職工辦理失業登記,并停繳住房公積金的;
6、職工被人民法院判刑,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未處沒收個人財產的;
7、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1、凡在果洛州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并按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本省職工,均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2、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省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穩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三)購買住房的,必須有合法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必須有規劃、土地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四)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總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
(五)同意按照公積金中心和受托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公積金繳存不在果洛州公積金中心的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除應具備前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提供繳存住房公積金所在地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公積金繳存證明。
1、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2、有關借款人家庭穩定的經濟收入的證明;
3、符合規定的購買住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準文件;
4、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和保證人資信證明;
5、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6、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1、申請:借款申請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銀行提出申請并提交規定的申請材料。
2、調查:受托銀行對借款申請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并對個人信用報告、家庭現有房屋狀況、首付款比例、擔保是否足額、借款人收入及負債等事項進行調查。
3、審核:管理中心根據受托銀行的調查結果,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貸款的決定。
4、擔保:受托銀行與所有借款申請人、擔保人在簽約后,按照借款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等擔保手續。
5、發放貸款:受委托銀行拔付資金。
貸款額度:
果洛市暫未對公積金貸款額度作出調整,若有變化將第一時間更新。
等額本息還款方式
把按揭貸款的本金總額與利息總額相加,然后平均分攤到還款期限的每個月中。作為還款人,每個月還給銀行固定金額,但每月還款額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遞增、利息比重逐月遞減。
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貸款人將本金分攤到每個月內,同時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還款日之間的利息。這種還款方式相對等額本息而言,總的利息支出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較多,還款負擔逐月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