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服務熱線:?0391-12329
辦公地址:?焦作市山陽區林源大廈1層
官方網站:?http://www.jzgjj.gov.cn/zxly/index.jhtml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7:00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類型 | 等額本息 | 等額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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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還款金額(元) |
每月遞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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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數 | ||
利息總額(元) | ||
貸款金額(元) | ||
還款總額(元) |
查詢電話:12329
服務時間:全天(除人工咨詢服務)
查詢項目
個人貸款業務:個人貸款業務咨詢及辦理指南。
個人公積金賬戶:賬戶余額。
人工咨詢:公積金業務咨詢、投訴建議、公積金業務指南、辦理網點查詢等。
焦作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焦東路與人民路交叉口轉盤東北角林源大廈二樓
電話:0391-3388311、3388322
溫縣管理部
地址:溫縣黃河路60號(工商銀行二樓)
電話:0391-6125887
博愛管理部
管理部地址:博愛縣清華鎮中山路中段工商銀行博愛支行院內3樓
辦公電話 :0391-8612983
武陟管理部
聯系地址:武陟縣沁河路中段工商銀行2樓
聯系電話:0391-7282365
修武管理部
聯系地址:焦作市修武縣環城西路191號(中國銀行后三樓)
聯系電話:0391-7116316
沁陽管理部
地址:沁陽市府前街1號工商銀行三樓;
聯系電話:5610508
孟州管理部
地址:孟州市韓愈大街電業大廈一樓
聯系電話:0391-8186058
2020年度焦作各單位的繳存比例限定在5%-12%以內。
1、焦作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的上限為15270元,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依照焦作2019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焦作市區、沁陽市、孟州市為1900元,修武縣、武陟縣、博愛縣、溫縣為1700元;
2. 2020年度自主繳存者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5270元,月繳存基數下限為5090元;
3. 2020年度務工農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5270元,月繳存基數下限為4327元;
3. 新開戶的單位,職工月繳存基數下限不能低于現行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焦作市最低工資標準。
部分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4、本人或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的;
5、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
銷戶提取:
1、離、退休的;
2、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
5、戶口遷出本市行政區域,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6、非本市戶籍或本市農村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7、職工調離本行政區域或到外地上學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8、出境定居的。
部分提取材料:
一、購買自住商品房支取公積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支取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證需正反復印;身份證過期或無身份證的,可由戶籍派出所出具張貼照片的戶籍證明;(夫妻雙方共同支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雙方結婚證明以及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
2、預交房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3、提供一年內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4、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銷售卡原件及復印件。
二、購買二手房支取公積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支取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證需正反復印,身份證過期或無身份證的,可由戶籍派出所出具張貼照片的戶籍證明(夫妻雙方共同支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雙方結婚證明以及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
2、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
3、契稅完稅證。
三、新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取公積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住房座落在農村,且一方在農村未就業的需要提供:(1)、支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證需正反復印,身份證過期或無身份證的,可由戶籍派出所出具張貼照片的戶籍證明(同時需要提供雙方結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壹份以及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3)宅基地使用許可證(土地使用證);(4)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建房證明;
(二)、住房座落在城鎮需要提供:(1)支取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證需正反復印,身份證過期或無身份證的,可由戶籍派出所出具張貼照片的戶籍證明(夫妻雙方共同支取住房公積金的,需要提供雙方的結婚證明以及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3)原房屋所有權政(土地使用證);(4)居民委員會(辦事處)出具的建房證明。
四、購買自住公有住房支取公積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支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證需正反復印,身份證過期或無身份證的,可由戶籍派出所出具張貼照片的戶籍證明(夫妻雙方共同支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雙方結婚證明以及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
2.房改部門批準出售的公有住房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壹份;
3.房管部門出具的出售公有住房分戶計算表原件及復印件壹份。
五、職工購買單位集資建房支取公積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支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證需正反復印,身份證過期或無身份證的,可由戶籍派出所出具張貼照片的戶籍證明(夫妻雙方共同支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雙方結婚證明以及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
2.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單位集資建房的批文;
3.單位分房方案(包括建房地址、小區名稱、戶型、樓號、單位、戶號、面積、單價、總價等)、交款收據;
六、職工在焦作市行政區域以外購買、建造自住住房,且夫妻一方在外地工作,支取公積金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1、支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證需正反復印,身份證過期或無身份證的,可由戶籍派出所出具張貼照片的戶籍證明(夫妻雙方共同支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雙方結婚證明以及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
2.對方單位工作證明;
3.對方個人《社會保障卡》(醫保卡)或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部門的個人賬戶證明;
七、職工一次性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可以使用職工住房公積金償還,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1.支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證需正反復印,身份證過期或無身份證的,可由戶籍派出所出具張貼照片戶籍證明(夫妻雙方共同支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雙方結婚證明以及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
2.借款合同;
3.由銀行出具的個人貸款對賬單。
八、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職工,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需提供民政部門頒發的《焦作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單位證明。
九、職工或其直系親屬突發重大疾病,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一年內十萬元以上的醫院收費憑證、醫保部門出具的報銷憑證。
一、 職工離、退休
需提供離、退休證或退休審批表。
二、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職工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法律文書、死亡職工的戶口注銷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需提供縣級以上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四、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滿五年
需提供失業證或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勞動就業中心或本人居住社區出具的五年未就業證明。
五、職工戶口遷出本行政區域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需提供戶口遷移證明、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六、非本市戶籍或本市農村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需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戶口簿。
七、職工調離本行政區域或到外地上學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需提供調動手續(包括調入與調出雙方商調函、外地市就職證明、異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之一)或入學證明(入學通知書、學生證)、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八、職工出境定居
需提供戶口注銷證明或國外永久居住證明、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九、職工被判處刑罰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需提供司法部門的判決裁定書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1、審查核實申請人相關證明材料后,在公積金中心領取或上網下載《焦作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認真、完整、準確地填寫《焦作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單位公章;
3、除職工一次性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取外,其他原因支取公積金的需要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的收據;
4、攜帶支取申請書,單位收據、相關證明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大廳辦理支取業務。
1、職工申請銷戶提取,可以提取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2、職工申請部分提取,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80%。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不足時可提取配偶、直系親屬賬戶內的余額,但提取額度不得超過該項支出的總金額。提取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的,必須是獨生子女家庭。
3、職工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提取時,可提取賬戶內的余額,但賬戶余額不能為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2、在本市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6個月)以上;
3、具有依法簽訂的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建造、翻建住房須具有規劃、土地等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大修自住住房須具有管理職能部門批準的文件;
4、購買普通住房(含二手房)首付款不低于房價20%;
5、同意按照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6、公積金貸款已還清或未發生;
7、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公積金中心及銀行征信系統無不良貸款記錄。
(一)個人要件: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
2、婚姻證明;
(二)購房要件:
l、購買商品住房的,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已支付占購房款總額不低于20%以上的首期付款發票;以期房作為抵押的商品房,公積金中心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合作協議》后,購買商品房的借款人方可辦理貸款;
2、購買二手住房的,須提供合法有效的交易契稅、交易房產的產權證、房產評估報告書。夫妻間住房產權轉讓的,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夫妻離異、喪偶等需要轉讓的除外);
3、拆遷安置房:須提供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房款與補償款差額部分20%以上的付款憑據;
4、翻新、大修自住住房,須提供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有資質機構出具的建造、翻新、大修住房預算(大修住房的還需提供房屋質量鑒定及相關文件)。
1、借款人憑《商品房屋買賣合同》或購買、翻新房屋證明,到公積金中心及相關單位(按揭銀行及開發商)處領取并填寫相關表格;
2、借款人將本人、配偶的身份證、婚姻證明、家庭收入證明和第六條規定的證明材料交管理中心審查。
3、公積金中心收到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及其他證明材料之日起5-8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不準予貸款的決定;
4、公積金中心準予貸款的,借款人攜帶身份證、結婚證等原件簽訂借款合同、借據、開立還款帳戶;
5、辦理抵押、擔保手續;
6、發放貸款;
7、借款人按月償還貸款本息。
貸款額度:
1、最高可貸額度:共同借款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之和×12×還款能力系數×貸款年限
其中還款能力系數為0.6
注:月歸還貸款本息額不得超過借款人家庭月工資收入(以住房公積金繳交基數為準)的60%。
等額本息還款方式:作為還款人,每個月還給銀行固定金額,但每月還款額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遞增、利息比重逐月遞減。
等額本金還款方式:貸款人將本金分攤到每個月內,同時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還款日之間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