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服務熱線:?0931-12329
辦公地址:?城關區慶陽路486號
官方網站:?http://gjj.lanzhou.gov.cn/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7:00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類型 | 等額本息 | 等額本金 |
---|---|---|
每月還款金額(元) |
每月遞減(元)
|
|
按揭年數 | ||
利息總額(元) | ||
貸款金額(元) | ||
還款總額(元) |
查詢電話:0931-8730782
服務時間:全天(除人工咨詢服務)
查詢項目:
個人貸款業務:個人貸款業務咨詢及辦理指南。
個人公積金賬戶:賬戶余額。
人工咨詢:公積金業務咨詢、投訴建議、公積金業務指南、辦理網點查詢等。
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城關管理部
地址:城關區慶陽路161號蘭州市政務服務中心(南關什字民安大廈)四樓
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蘭州市慶陽路486號
電話:(0931)4560000
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紅古區管理站
地址:蘭州市紅古區海石灣鎮中和北路紅古廣場北側(海石府邸2樓)
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榆中管理部
地址:棲云南路255
電話:(0931)5232586
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永登管理部
地址:濱河大道1398
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南濱河西路
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七里河分中心
地址:蘭州市七里河區
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永登管理部
地址:和平街永登縣廣播電視臺附近
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皋蘭管理部
地址:名藩廣場北側
電話:(0931)5721688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執行,請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按照中心規定及時調整。
(一)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基本繳存比例仍為單位12%,個人9%;新開戶單位的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比例和個人繳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過12%,最低不得低于5%;確有實際困難,需要降低繳存比例的單位,在5-12%的范圍內選擇適當比例,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報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后執行。
(二)靈活就業人員無單位繳存部分,繳存比例統一為10%。
住房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需要支付房租的。
4.用于家庭自有住房的其他住房消費的。
商品房:
1.提取范圍:可同時提取繳存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2.提取要件:
(1)身份證明材料(2)經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3)不低于房款總額20%的付款憑證。
或:
(1)身份證明材料(2)已取得的《不動產權證書》(3)增值稅發票和契稅完稅證明。
注:所購房屋在配偶名下的,須同時提供結婚證。
3.提取時限:購房合同為要件的,以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同時生效日期為準,兩年內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不動產權證書》為要件的,以登記日期為準,兩年內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4.提取額度:繳存職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額合并計算,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房款總額(房款總額以購房合同總價、增值稅發票或契稅完稅證明“計稅金額”中的任一金額為準)。
二手房:
在蘭州購買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材料:
(1)身份證明材料
(2)已過戶到繳存職工本人名下的《不動產權證書》
(3)增值稅發票和契稅完稅證明。
注:所購房屋在配偶名下的,須同時提供結婚證。
提取范圍:可同時提取繳存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提取時限:以《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為準,兩年內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租房:
1.申請條件:
因本條情形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必須在中心開戶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以上,并且職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沒有自住住房。
2.提取范圍:
可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3.辦理材料:
租住公共租賃住房須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或其他有效憑證、當年租金票據。租賃合同在提取職工配偶名下的,還須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
租賃商品房須提供:職工本人和配偶的無房證明(無房證明由蘭州市不動產管理部門或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的區、縣不動產管理部門出具,其中鐵路職工必須分別由工作地不動產管理部門和單位同時出具無房證明,無房證明自出具之日起30日內有效)、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提取職工為單身的,出具《單身職工婚姻狀況承諾》。
4.提取時限:
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在租房有效期內每年提取一次;租賃商品房可在無房證明打印日期30日內辦理,每年提取一次。
5.提取額度:
職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額合并計算,在賬戶余額允許的情況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當年累計提取額不超過全年實際發生的租賃費用;租賃商品房的,每年提取額為職工本人和配偶當年住房公積金應繳存額。
異地購房:
1.申請條件:
職工本人或配偶在蘭州地區以外的戶籍所在地、配偶的公積金繳存地、鐵路職工在中國鐵路蘭州局集團管轄范圍內的實際工作地需要購買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2.提取范圍:
可同時提取購房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3.辦理材料:
《提取申請表》、身份證。
在戶籍所在地購房的須提供職工本人或配偶具有當地戶籍的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明),在公積金繳存地購房的須提供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繳存狀態必須為“正常”),鐵路職工在實際工作地購房的,由工作單位在《提取申請表》“職工實際工作地認定”欄審核確認。
以購房合同為要件的,須提供:購房合同(不包括存量房買賣合同)、不低于購房總價20%的首付款憑證,其中購房合同必須能夠通過當地不動產管理部門官方渠道(網站、APP、微信公眾號)查證,或通過分支機構向當地不動產管理部門函詢的方式查證,不能查證的不予辦理;以《不動產權證書》為要件的,須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增值稅發票和稅收完稅證明。
所購房屋在提取職工配偶名下的,須同時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
4.提取時限:
以購房合同簽定日期或《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為準,一年內可以提取,且分別只能提取一次。
5.提取額度:
職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額合并計算,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房款總額(房款總額以購房合同總價、全額付款憑證金額或增值稅發票金額中的任一金額為準)。
1.提供提取資料,經所在單位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
2.持提取資料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本人賬戶或符合規定的他人賬戶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
3.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做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不準予提取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原因。
4.管理中心審核準予提取的,職工應持身份證、管理中心出具的提取憑證到受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全額提取:
屬于以下提取情形的,可以現金形式全額提取并銷戶。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人事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或赴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4.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5.農業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人事勞動關系的;
6.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并與所在單位終止人事勞動關系的;
7.與單位終止人事勞動關系的職工,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在兩年內未重新就業的;
8.納入住房公積金托管戶管理的破產、關閉企業職工在兩年內未重新就業的;
部分提取:
一、屬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行為時間在購房合同生效后三年以內,或所購住房《房屋所有權證》辦妥后三年以內的,其提取方式和額度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職工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但提取額度不得超過購房總價、建房造價或翻建、大修費用總額。
(二)符合轉賬條件的,應當采取轉帳提取方式。確不符合轉賬條件的,可采取現金提取方式。
(三)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額度合并計算。
二、屬于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行為時間在貸款期內,或貸款還清后一年以內的,其提取方式和額度區別情況按照以下原則辦理:
(一)符合轉賬條件的,應當采取轉帳提取方式。確不符合轉賬條件的,可采取現金提取方式。
(二)歸還商業性住房貸款:
1、職工可以在還款期內分次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原則上一年提取一次,提取額度不得超過應償還貸款本息額。
2、職工提前還清全部剩余貸款本息,可一次性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不得超過提前償還部分的貸款本息額。
(三)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1、職工可以在還款期內分次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原則上一年提取一次。提取額度不得超過應償還貸款本息額。
實行住房公積金按月沖還貸款的按沖還貸款程序辦理。
2、職工提前全部還清剩余貸款本息,可一次性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但提取額度不得超過應償還貸款本息額。
(四)職工在還款期內未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以在還清商業性住房貸款或住房公積金貸款后一年以內一次性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但提取額度不得超過已償還貸款本息額。
(五)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額度合并計算。
三、屬于本人和配偶名下無所有權住房,租住住房面積在90㎡以下需要支付房租的,一年提取一次,初次提取額度按申請年度自申請之月起實際支付的租金額計算,以后每年的提取額度按當年實際支付的租金額計算。
所租房屋面積超過規定范圍的,超出部分的面積不計入提取額度。
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額度合并計算。
四、屬于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提取金額不超過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期間及之前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額度合并計算。
五、屬于因意外事故,并經有關部門鑒定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每年可以現金方式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每次提取額度不得超過上年度本市最低月工資標準×12。
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額度合并計算。
六、屬于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其提取方式和額度區別情況按照以下原則辦理:
(一)如遇重大疾病,提取金額不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
(二)如遭遇不可預見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提取總額不得超過事故或災難費用個人負擔的部分。
七、屬于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在《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生效后三個月內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統籌安排支付房款的,其提取方式和提取額度按以下原則辦理:
(一)符合轉賬條件的,應當采取轉帳提取方式。確不具備轉賬條件的,可采取現金提取方式。
(二)提取額度以貸款額度和提取額度合計不超過房屋總價為限。
(三)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額度合并計算。
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并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可以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1、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未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
2、住房公積金繳存狀態正常,按月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本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未結清記錄;
5、能提供蘭州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有效擔保。
個人資信資料
(1)身份證明:查看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證原件、戶籍簿原件。留存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三份,留存其配偶身份證復印件兩份,雙方戶籍簿復印件兩份(戶籍簿首頁、戶主頁、本人頁及其變更頁)。借款人為集體戶籍的,不要求查看其集體戶籍首頁。
(2)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戶籍簿能夠顯示婚姻關系的,可不再查看結婚證;戶籍簿不能夠顯示婚姻關系的,需查看借款人結婚證原件,收取復印件二份;借款人屬未婚、離婚未再婚、喪偶未再婚的,在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時可據實填寫《單身職工婚姻狀況承諾》并為其承諾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各分支機構據此判斷其婚姻狀況并辦理個人住房貸款。
(3)收入證明:以公積金繳存人近24個月平均繳存基數為準核定月收入,外中心繳存職工需提供24個月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及異地貸款繳存證明;繳存不足24個月的,按實際繳存期間的平均繳存基數為準核準月收入,外中心繳存職工需提供實際已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及異地貸款繳存證明;共同借款人是非公積金繳存在職職工且能夠提供銀行工資流水單的,月收入超過3000元的按3000元計,月收入低于3000元的按實際收入計;不能提供銀行工資流水單的,按甘肅省最新執行的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核定收入。
(4)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或售房人在申請貸款時,因故無法進行現場面簽,但能夠提供經公證機構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受委托人代辦的,中心予以認可。前臺受理時應收取由受委托人逐頁簽名并加蓋指紋的公證書原件一份存檔。
購房資料
1、購買商品房
(1)《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兩份(每份合同附標準層平面圖);
(2)首付款發票或收據復印件兩份(加蓋原章)。
2、購買經濟適用房
(1)《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原件兩份(每份合同附標準層平面圖);
(2)首付款發票或收據復印件兩份(加蓋原章)。
3、購買二手房
(1)售房人名下《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明》復印件一份;
(2)售房人簽署的《房屋出讓聲明》,或售房單位蓋章并委托工作人員簽署的《房屋出讓聲明》;
(3)售房人與購房人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契約》或網簽《存量房買賣合同》原件一份;
(4)辦理了資金監管的,收取資金監管協議及首付款資金監管票據各一份;未辦理資金監管的,收取購房人向售房人(售房單位)支付首付款資金的銀行流水單復印件一份。
1.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個人資信資料和規定的購房資料,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書面申請:
2.管理中心受理借款人申請后,對借款人的償債能力、購房行為、擔保落實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和評估:
3.管理中心在規定的期限內,對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條件的予以批準,對不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條件的不予批準并書面說明理由。
4.管理中心收到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權證或憑證副本后,簽發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發放通知單,向委托銀行劃撥委托貸款資金。
5.委托貸款資金到位后,委托銀行為借款人在本行開立還本付息賬戶,并為借款人辦理支款手續。
貸款最高不超過60萬元,單身職工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
不得高于按還款能力測算的貸款額度。職工家庭月供支出與收入比統一按不超過50%計算。同時不得超過按繳存余額、繳存時間計算的可貸額度。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款方法:
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方法有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兩種。借款人根據需要選擇還款方法,但一筆借款合同只能選擇一種還款方法。
等額本息還款法:即貸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
等額本金還款法:即借款人每期需償還額度相同的本金,同時付清本期應付的貸款利息。
購買二手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購房資料:
購房人需在辦理房屋權屬過戶前與售房人或售房單位協商一致,共同向中心申請貸款。提供資料:
(1)售房人名下《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明》復印件一份;
(2)售房人簽署的《房屋出讓聲明》;
(3)網簽《存量房買賣合同》原件一份;
(4)資金監管協議及首付款資金監管票據復印件一份;
(5)房地產評估報告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