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服務熱線:?0778-2282099
辦公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金城西路25號
官方網站:?http://www.hczfgjj.com/
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 16:30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類型 | 等額本息 | 等額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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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還款金額(元) |
每月遞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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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數 | ||
利息總額(元) | ||
貸款金額(元) | ||
還款總額(元) |
查詢電話:0778-2110001
查詢步驟:
1、職工撥打語音查詢電話(電話號碼為0778-2110001)
2、按提示輸入本人身份證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號
3、輸入本人密碼(初始密碼可咨詢單位專管員或管理中心)
4、選擇查詢項目
5、查詢結束
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為5%,繳存比例最高不能超過12%
除市本級、金城江區、宜州區外下轄各縣:1430元-19623元;
市本級、金城江區、宜州區:1580元-19623元
2020年河池公積金繳存基數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19623元
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基數為
市本級、金城江區、宜州區為1580元;其他縣為1430元。
房屋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住房租金超過家庭收入15%以上的;
非房屋類:
1、離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4、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非廣西籍職工到廣西住房公積金管理轄區以外工作的;
7、與單位終止勞動、人事關系后2年沒有建立新的勞動、人事關系的
8、繳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的,繳存人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
房屋類:
購買商品房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寫《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申請審批表》,每頁都要加蓋單位公章;
(2)購房合同(協議)(核驗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3)購房發票(核驗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4)申請人身份證(用A4紙復印一份);
(5)個人申請書(用A4紙寫)。
購買二手住房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寫《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申請審批表》
每頁都要加蓋單位公章;
(2)房屋所有權證(核驗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3)交易契稅完稅憑證(核驗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4)購房合同(協議)(核驗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5)申請人身份證(用A4紙復印一份);
(6)個人申請書(用A4紙寫)。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寫《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申請審批表》每頁都要加蓋單位公章;
(2)土地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開工證(核驗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3)工程預算書及工程合同(用A4紙復印一份);
(4)申請人身份證(用A4紙復印一份);
(5)個人申請書(用A4紙寫)。
購集資建房(市場化運作建房)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寫《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申請審批表》每頁都要加蓋單位公章;
(2)單位集資建房批文(核驗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3)參加集資建房職工名單(需單位蓋章);
(4)交房款發票(核驗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5)申請人身份證(用A4紙復印一份);
(6)個人申請書(用A4紙寫)。
個人住房大修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寫《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申請審批表》,每頁都要加蓋單位公章;
(2)房產證(核驗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3)房產局房屋安全鑒定所出具的房屋危房鑒定書(核驗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4)建房工程合同及工程預算書(用A4紙復印一份);
(5)申請人身份證(用A4紙復印一份);
(6)個人申請(用A4紙寫)。
償還住房貸款本息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寫《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申請審批表》,每頁都要加蓋單位公章;
(2)購房(建房)借款合同(核驗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3)近期(半年)銀行還款憑證(需有銀行蓋章);
(4)身份證(用A4紙復印一份);
(5)個人申請書(用A4紙寫)。
支付房租超過家庭收入規定比例的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寫《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申請審批表》,每頁都要加蓋單位公章;
(2)家庭收入證明(含配偶及同戶居住的成年子女的收入證明);
(3)已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核驗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4)支付房屋租賃的完稅憑證(核驗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非房屋類:
用于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寫《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申請審批表》,每頁都要加蓋單位公章;
(2)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明或總工會發放的繳存人家庭特困證明。
(3)個人身份證(用A4紙復印一份);
(4)個人申請書(用A4紙寫)。
用于重大疾病的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寫《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申請審批表》,每頁都加蓋單位公章;
(2)醫院出具的診斷書、入院通知書、繳費通知單(核驗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3)醫院結算費用發生票據(核驗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4)醫保報銷票據(核驗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5)申請人身份證(用A4紙復印一份);
(6)個人申請書(用A4紙寫);
(7)提取申請人與患者之間的關系證明、患者身份證(用A4紙復印一份)。
職工因離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寫《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申請審批表》,每頁都要加蓋單位公章;
(2)退休證或退休批文(核驗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復印件);
(3)個人身份證(用A4紙復印一份);
(4)個人申請(用A4紙寫) 。
職工因解除勞動關系滿2年未重新就業提取材料:
(1)填寫《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申請審批表》,每頁都要加蓋單位公章;
(2)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3)未重新就業證明;
(4)個人身份證(用A4紙復印一份);
(5)個人申請(用A4紙寫)。
職工因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寫《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申請審批表》,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2)繳存人死亡證明(戶口注銷證明、火化證、醫院死亡鑒定書)(核驗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3)繼承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核驗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4)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用A4紙復印一份);
(5)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個人申請書(用A4紙寫)。
職工因出境定居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寫《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申請審批表》,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2)出國戶口注銷證明、境外永久居留證件、出國移民證或境外身份證(核驗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3)個人身份證(用A4紙復印一份);
(4)個人申請書(用A4紙寫)。
1、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應填寫《河池市住房公積金支取、轉移申請表》,
2、由所在單位進行初審,單位初審后將初審合格的申請人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受理的提取證明文件及提取金額進行審核,3日內做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4、對批準支取的,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單位財務賬戶,由職工在單位財務部門領取。
1、職工辦理部分提取的最高額度不得超過當月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余額,提取后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內應保留不低于100元的繳存余額;職工辦理銷戶提取的,可以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
2、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總額,不能大于實際支付所購住房的價款、建修自住住房的實際支出、當期償還住房貸款本息之和或租金限額。
3、提取用于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每次提取額不得超過未提取期間償還的貸款本息之和。提前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取額不得超過已還的貸款本金。
4、提取用于租賃住房租金的,支付房租提取額=(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5%)×支付房租月數,最高提取額不得超過家庭收入的50%。
5、因重大疾病提取的,提取額度為個人自負的部分。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無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3)提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效證明材料,并已支付不低于所購建住房總價或評估現值20%的首期付款。
(4)購買一手住房的,應在購房合同備案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備案超過一年的,不能以該合同申請貸款,也可以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三年內提出貸款申請;購買二手住房的,可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三年內提出貸款申請;建造住房的,可在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并建造一層(含)房屋主體以上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也可以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三年內提出貸款申請。
(5)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
(6)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7)提供貸款委托人認可的房地產作為抵押物,并且用作抵押的房地產能夠在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一)個人基本材料:
(1)《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表》原件;
(2)借款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面談記錄;
(3)借款人、共同申請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
(4)借款人、共同申請人的婚姻狀況證明;
(5)借款人、共同申請人的經濟收入證明原件(借款人和共同申請人都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收入以繳交住房公積金的基數核定,不需再提供經濟收入證明;共同申請人沒有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需要提供經濟收入證明);
(6)借款人在受托銀行的還款賬戶復印件;
(7)個人征信業務查詢授權書;
(8)逾期貸款強制扣款承諾書;
(9)外地繳存職工的,需要提供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
(二)購建住房證明材料:
(1)購買商品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原件、首期付款憑證復印件、購房合同備案登記證復印件、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具的貸款保證書原件;
(2)購買二手房的,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房屋交易契稅完稅憑證復印件、房地產評估報告原件;
(3)購買集資建房的,購房協議原件、建房單位保證承諾書(行政事業單位提供承諾,企業提供擔保)、工作單位保證承諾書(行政事業單位提供承諾,企業提供擔保)、首期付款憑證。
集資建房包括:單位集資建房、市場化運作建房、單位危舊房改造、棚戶區危舊房改造。
(4)建造住房的,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建造住房成本及預算書、建造住房付款憑證、房地產評估報告原件(標明土地價值)。
(5)合作建房的,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建造住房成本及預算書、建造住房付款憑證、住房分配協議書、合作建房人的住房抵押和處置承諾書、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可以辦理房產證相關證明、房地產評估報告原件(標明土地價值)。
(6)購建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提出貸款申請的,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復印件(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房地產評估報告原件(有單獨土地的,要標明土地價值)、能夠證明購建住房總價的購房合同、交易契稅憑證或建造住房成本及預算書。
(7)商業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除了按照上述(1)至(5)項對應購房類型需要提供的材料外,另外提供借款合同復印件、提前結清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的還款憑證復印件。
1、貸款前期咨詢,領取表格并準備相關貸款材料;
2、提出申請:借款人將填寫完整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的申請審批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提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3、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借款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或不予貸款的決定;
4、準予貸款的,由借款人與委托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
5、發放貸款:貸款合同生效并辦理好抵押登記等手續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托銀行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單位或借款人賬戶。
新政策貸款費用規定(未實施)
現行中:公積金貸款相關收費主要集中在評估費和擔保服務費。據了解,這些中間費用一般占公積金貸款總額的3‰至4‰,最高可達8‰。
改革后:取消申請公積金貸款過程中辦理貸款保險、公證、評估等多項費用。
貸款額度:
申請人的貸款額度由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的收入及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還款能力、個人信用情況以及抵押物價值等因素進行綜合確定。
申請人有共同申請人且共同申請人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元。
申請人無共同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為32萬元。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含一年),實行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采用等額本息償還法或等額本金償還法。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在指定的個人賬戶上存入足額資金,委托銀行劃扣。
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就是在貸款期內,每月按相同的金額償還貸款。
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就是在貸款期內每月以等額度償還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