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服務熱線:?0830-2361331
辦公地址:?瀘州市江陽區江陽西路47號
官方網站:http://www.sclzgjj.com/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類型 | 等額本息 | 等額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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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還款金額(元) |
每月遞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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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數 | ||
利息總額(元) | ||
貸款金額(元) | ||
還款總額(元) |
一、瀘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服務大廳;
二、搜索關注”瀘州公積金”微信公眾號,下方菜單欄選擇"微賬戶-我的賬戶“;
三、咨詢電話:0830-12329
四、窗口咨詢方式:市區縣各政務中心公積金窗口(詳細地址見辦理地點)
五、網上咨詢地址:四川政務服務網12345在線
單位及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21年瀘州公積金繳存基數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20105元
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基數為1650元
房屋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的;
3、承租自住住房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30%的;
非房屋類: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國出境定居的;
4、在職期間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5、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并被單位開除公職或解除勞動關系的;
6、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并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并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
8、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或其他突發事件等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職工調離本市,住房公積金無法轉入新單位的。
一、購買商品房
已網簽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增值稅普通發票》原件(或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本人身份證原件(若本人為產權人配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本人有效銀行卡原件。
二、購買二手房
《不動產權證書》原件(或抵押銀行蓋鮮章的復印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增值稅普通發票》原件(或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本人身份證原件(若本人為產權人配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本人有效銀行卡原件
非房屋類提取材料:
一、職工離休、退休的
申請提取時提供離休證、退休證。
二、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應提供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或者勞動能力鑒定證明、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三、出國出境定居的
應提供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護照及出國有效簽證。
四、繼承人提取死亡或宣告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的
應提供合法的職工死亡證明、繼承人與死亡職工法定繼承關系的證明,遺囑繼承的還應當提供遺囑;其他情況按遺產繼承法規定辦理。
五、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
應提供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非戶主的應提供戶口簿及復印件。
1.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本人先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
2.單位初審后,由單位經辦人匯總相關證明材料到管理中心或區縣管理部
3.管理中心或區縣管理部辦理審批手續,提取住房公積金。
部份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的;
3.租自住住房的房租
4.重大疾病
5.重大事故
以上提取金額小于賬戶余額和實際支出額度
全額提取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國出境定居的;
4.在職期間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5.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并被單位開除公職或解除勞動關系的;
6.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并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并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
8.職工調離本市,住房公積金無法轉入新單位的。
貸款條件:
1.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含)以上,并繼續繳存,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繳存人
2.申請時借款人家庭無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可能影響本次貸款償還的債務。
3.具有城鎮常住戶口、農村戶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
4.購買我市轄區范圍內自住普通住房,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購住房價值的規定比例。
5.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按瀘州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
7.瀘州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1、借款人夫妻雙方資信證明原件各1份,復印件各1份(中心格式,單位填寫加蓋公章,內容涂改無效)。
2、借款人夫妻雙方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查詢表(即“個人信用報告”)原件各1份;
3、房監所出具的借款人本人及家庭成員住房情況查詢說明原件1份;
4、借款人在受委托銀行開立的用于還款的儲蓄存款帳戶復印件2份;
5、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各2份(身份證需復印正反兩面);
6、借款人夫妻雙方戶口簿復印件2份(復印戶口簿首頁和常住人口登記卡)或派出所開具的“常住人口登記表”原件1份、復印件1份;
7、婚姻狀況證明:
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2份;
喪偶后未再婚的,提供結婚證、死亡證明復印件各2份,在貸款辦理窗口現場填寫“未再婚聲明書”原件2份(中心格式);
離婚后未再婚的,提供離婚證復印件2份,在貸款辦理窗口現場填寫“未再婚聲明書”原件2份(中心格式);
從未結婚的,在貸款辦理窗口現場填寫“未婚聲明書”原件2份(中心格式);
8、購房首付款票據復印件2份;
9、已銷售備案的網簽購房合同及補充協議復印件2份(加蓋開發商公章或合同章鮮章);
10、異地繳存公積金的職工,申貸時提供繳存地出具的公積金繳存明細并加蓋公章;
11、新參加工作的大學生,申貸時提供畢業證復印件2份;
12、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1.申請。借款申請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銀行提出申請并提交規定的申請材料。
2.調查。受托銀行對借款申請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并對個人信用報告、家庭現有房屋狀況、首付款比例、擔保是否足額、借款人收入及負債等事項進行調查。
3.審核。管理中心根據受托銀行的調查結果,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貸款的決定。
4.簽約。受托銀行與所有借款申請人、擔保人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
5.擔保。受托銀行與所有借款申請人、擔保人在簽約后,按照借款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等擔保手續。
6.發放貸款。受委托銀行拔付資金。
貸款額度:
最高貸款額度政策區分首套房和二套房。
首套房:借款人夫妻雙方均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貸款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繳存職工配偶為軍人的視同雙方繳存),最高貸款額度60萬元;單方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50萬元。
二套房:借款人夫妻雙方均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貸款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繳存職工配偶為軍人的視同雙方繳存),最高貸款額度50萬元;單方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40萬元。
等額本息還款:貸款期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
等額本金還款:每月等額償還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