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類型 | 等額本息 | 等額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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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還款金額(元) |
每月遞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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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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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款總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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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安管理部查詢電話:0513-88853611 88853612 8885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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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項目:個人公積金明細、公積金賬戶余額
目前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5%--12%(單位、個人各5%--12%)
住房類
南通購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商品房
2.購買二手房
3.購買公有住房
非住房類
1.離休、退休提取
a.符合法定退休年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
b.其他情形符合有關退休規定
2.戶口遷移、工作調動離開本行政區域提取
a.戶口遷移。
b.工作調動離開本行政區域
c.總公司內部跨行政區域的工作調動
3.人民法院判決書涉及住房公積金提取
a.償還個人債務
b.離婚共同財產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積金
1.本人攜上述對應辦理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公積金服務中心柜臺辦理申請。
2.經審批準予提取的,職工憑身份證和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后的公積金提取證明到承辦銀行辦理提取手續就行了,銀行會轉賬到指定的賬戶內(一般3天內)。
部分提取
1.購買住房的,提取額度合計不得超過所購買住房的總價。
2.拆遷安置的,提取額度合計不得超過實際支付的房款總額。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額度合計不得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總費用。
4.償還住房貸款(包括異地貸款)本息的,在貸款期間內一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額度合計不得超過當年實際償還的貸款本息額。
5.租住住房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0%的,提取額度為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0%以上的部分,每次提取額度合計不得超過當年房租金額。
6.新就業人員租住住房的,申請提取的金額合計不得超過當年房租金額;房租明顯高于市場價格的
7.多人合租住房的,共同提取的金額合計不得超過當年房租的金額。
8.火災等自然災害使自住住房受損的,提取額度合計不得超過住房損失總額。
9.人民法院判決書涉及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額度不得超過應償還的債務、應支付的房款
全部提取
(一)離休退休;
(二)出境定居;
(三)因戶口遷移工作調動離開本行政區域;
(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連續兩年以上(不含兩年)未重新就業,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
(五)持有殘疾證(含完全、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
(六)被判處刑罰,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七)外來擇業人員和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按規定在本市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
3.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基本材料
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已到法定結婚年齡尚未結婚的,提供未婚證明)及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其他材料
1.購買住房的提供規范的購房合同、財稅部門監制的付款憑證或者提供房屋銷售發票、契稅發票、房屋所有權證等。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批準文件或合法權屬證書等證明材料。
3.需要評估的,應提供有權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書。
注:借款人夫妻一方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供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以上及在當地無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證明。
1.申請
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時,借款人應當填寫有關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申請表
2.審核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支機構或受委托銀行對借款人填寫的申請表及所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并作出是否準予貸款的決定。對符合貸款條件的,由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支機構或受委托銀行與借款人簽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還款協議等,并辦理公證、抵押等有關貸款手續。
3.貸款手續辦理
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手續辦妥后,原則上由受委托銀行以轉賬方式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單位賬戶或個人還貸賬戶。
溫馨提示
1.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屬購買自住住房的,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證頒發之日起一年內向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支機構或受委托銀行提出申請。
2.屬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應當在最終審批文件頒發之日起一年內向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支機構或受委托銀行提出申請。
(1)住房公積金繳存1200-1400元/月(含1400元/月)的職工,可貸款額度34萬元;
(2)住房公積金繳存1400-1600元/月(含1600元/月)的職工,可貸款額度37萬元;
(3)住房公積金繳存1600元/月以上的職工,可貸款額度40萬元。
正常還款方式及規定: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款方式有三種:等額本息還款法、等額本金還款法、一次還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