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服務熱線:?0539-12329
辦公地址:?臨沂市北城新區北京路39號
官方網站:?http://gjj.linyi.gov.cn/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7:00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類型 | 等額本息 | 等額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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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還款金額(元) |
每月遞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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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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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金額(元) | ||
還款總額(元) |
查詢電話:8307602/8118123
服務時間:全天
查詢項目
個人貸款業務:個人貸款業務咨詢及辦理指南。
個人公積金賬戶:賬戶余額。
? ? ???臨沂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業務辦理網點
1、市直服務大廳
臨沂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北京路8號)
咨詢電話:0539-8770315 ?0539-8770320
2、蘭山區分中心
蘭山區政務大廳東區四樓(金雀山路83號)
咨詢電話:0539-8355219
3、羅莊區分中心
羅莊區迎賓大道265號羅莊區政務服務中心3樓
咨詢電話:0539-8267316
4、河東區分中心
河東區政務大廳二樓C區(東興路與育英街交匯處)
咨詢電話:0539-8380996
5、郯城縣分中心
郯城縣政務大廳二樓(東城新區白馬河路11號)
咨詢電話:0539-6800987
6、蘭陵縣分中心
蘭陵縣政務大廳四樓(東升路與會寶路交會處)
咨詢電話:0539-5238227
7、沂水縣分中心
沂水縣政務大廳三樓(沂博路693號)
咨詢電話:0539-2239127
8、沂南縣分中心
沂南縣政務大廳三樓(振興路東首志華大廈B座)
咨詢電話:0539-3221085
9、平邑縣分中心
平邑縣政務大廳二樓(濱河東路與銀花路交會處)
咨詢電話:0539-4885156
10、費縣分中心
費縣政務大廳二樓(建設路與蒙山路交會處)
咨詢電話:0539-5228016
11、蒙陰縣分中心
蒙陰縣政務大廳三樓(汶河北路123號)
咨詢電話:0539-4271288
12、莒南縣分中心
莒南縣政務大廳一樓B區(莒南縣唐海路777號)
咨詢電話:0539-7233599
13、臨沭縣分中心
臨沭縣政務大廳一樓(正大街與振興北路交會處)
咨詢電話:0539-6215649
業務管理科電話:0539-8307729
客戶服務科電話:0539-8307605
電子稽核科電話:0539-8307630
2020年度臨沂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不得低于5%,各不得超過12%。
臨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并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國定居或赴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5、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7、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8、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1、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2、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臨沂公積金購買一手房提取材料
1、填寫完整并加蓋單位公章的《臨沂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申請提取人和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已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4.首付款收據
注:職工符合同時申請提取配偶及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條件的,除具備上述相應證明外,還應提供結婚證、配偶及直系親屬的身份證、戶口簿或者親屬關系證明及復印件。
1、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填寫《臨沂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并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經職工本人簽名并由單位審核蓋章后,由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本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向公積金中心分支機構申請辦理提取手續。
2、職工同時提取配偶及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的,應同時提供配偶及直系親屬單位審核蓋章的《臨沂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家庭及直系親屬關系的證明資料。
3、職工確需由他人代辦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除職工應當提供委托證明以外,代辦人員還應當提供其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公積金中心分支機構對職工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審核無誤后,原件退還申請人,復印件公積金中心留存。
部分提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提取金額以百元整數為單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及商業性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4、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5、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6、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全額提取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人員
2、死亡或宣告死亡人員的繼承人
3、失業、下崗人員
4、離、退休人員
5、非本市戶口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6、非本省戶口的職工調動到外省工作
7、出境定居人員
臨沂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臨沂市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
2、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或提取公積金后又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
3、在本市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兩用房)并具備有關手續、文件和已交付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4、有穩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6、同意按照本辦法及《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的相關規定,按時履行還款義務;
7、法律、法規、規章和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商品房
1、在本市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并具備有關手續、文件;
2、已支付不低于所購住房總房價20%的首付款;
3、借款人填寫的《臨沂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4、借款人婚姻狀況為已婚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居民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配偶未繳存住房公積金但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收入證明;
6、借款人婚姻狀況為單身的,需提供婚姻誠信聲明;離異的還需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
7、擔保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供本人簽署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承諾書》及有效身份證明;
8、擔保人是擔保公司的,應提供擔保公司出具的《個人住房貸款擔保承諾書》。
9、借款人及配偶、擔保人的征信報告。
10、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經濟適用房
1、房產管理部門已備案的《經濟適用房預售合同》及預交房價總額20%以上的首付款單據(復印件一式二份,并提供原件核對);
2、借款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復印件一式二份,并提供原件核對);未婚或單身的需提供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借款人填寫的《臨沂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一式二份);
4、借款人夫妻雙方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一式二份);
5、借款人采用繳存公積金的職工作擔保時,提供擔保人簽字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承諾書》及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二份);
6、借款人采用擔保公司作擔保時,提供擔保公司出具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承諾書》(原件一式二份);
7、如該套住房已辦理銀行按揭達不到房價總額70%部分,仍需要辦理公積金貸款的,須用現有住房作抵押,并由房地產評估機構出具《評估證明書》(原件一式二份)。
8、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手房
1、房產管理部門審批過戶的《房地產買賣契約》及契稅完稅憑證(復印件一式二份,并提供原件核對);
2、借款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復印件一式二份,并提供原件核對);未婚或單身的需提供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借款人填寫的《臨沂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一式二份);
4、借款人夫妻雙方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一式二份);
5、借款人采用繳存公積金的職工作擔保時,提供擔保人簽字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承諾書》及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二份);
6、借款人采用擔保公司作擔保時,提供擔保公司出具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承諾書》(原件一式二份);
7、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借款人向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領取并如實填報《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同時附有關材料報送公積金中心審查;
2、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通過對借款人購房真實性及還款能力的審查,提出貸款額度和期限的建議,初審合格并經分支機構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市公積金中心審批;
3、市公積金中心審查后作出準予貸款或不予貸款的決定,將貸款材料轉回各分支機構;
4、準予貸款的,由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將貸款材料轉受托銀行,由受托銀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擔保當事人,并簽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辦理抵押擔保手續;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由各分支機構通知借款申請人并說明原因;
5、受托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確定,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
1)不得高于臨沂市最高貸款額度 50 萬元;
2)不得高于借款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 25倍;
3)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提取與貸款總金額不得高于總房價;
4)不得高于按以下標準確定的貸款額度:
①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得超過所購住房總房價的70%;
②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得超過所購住房總房價的60%;
③自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 18 個月(含)內辦理商轉公業務的,按照上述第 1 項確定貸款額度;
④自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超過18 個月辦理商轉公業務的,貸款額度不得高于商業住房貸款最后一次還款額;
⑤拆遷還建房貸款額度不得高于所交總房價的差額部分,即總房價扣除拆遷補償款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
還款方式:
等額本息:每個月還給銀行固定金額,但每月還款額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遞增、利息比重逐月遞減。
等額本金:貸款人將本金分攤到每個月內,同時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還款日之間的利息。
貸款償還:
借款人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還款計劃償還貸款本息。
1)貸款期限在1年(含)以內的,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照等額本金還款方式,按月歸還貸款本息。
注意:借款人可在按月償還貸款的基礎上,到受托銀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受托銀行按貸款剩余本金、期數重新計算借款人以后的月還款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