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服務熱線:0551-62669708
辦公地址:合肥市花園街79號
官方網站:http://gjjzx.hefei.gov.cn/
上班時間:周一~周五:9:00-17:00,周六上午9:00-11:00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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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機查詢
如果是個人用戶手機查詢公積金步驟,同樣要登錄合肥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網站,點擊“個人用戶查詢”,出現合肥政務服務平臺。點擊“辦事大廳”,點擊第三行“住房保障”,找到“住房公積金查詢”欄并點擊,點擊最下方“辦理”按鈕,出現“個人用戶登錄”。點擊注冊,注冊完畢后輸入用戶名和密碼進行登錄,出現住房公積金查詢頁面,點擊“辦理”,進入個人用戶登錄頁面,輸入用戶名和密碼登錄,方可查詢公積金賬戶信息。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合肥本地寶,關注后在聊天對話框回復【公積金】可獲取合肥公積金余額查詢、繳費明細,辦理地點,辦理材料,流程等。
?????合肥住房公積金查詢電話:12329
服務時間:自動語音查詢:24小時;人工服務:周一至周五,9:00-17:00
查詢項目:住房公積金余額查詢、繳款年限查詢
查詢小貼士:可通過公積金帳號、15或18位身份證號、黃山卡卡號查詢。
免費短信通知服務詳情說明
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廣大繳存職工提供免費短信通知服務,如不需開通,請隨時回復數字2,移動手機用戶發送到106575297077,聯通、電信用戶發送到15209898373。
????? 合肥市建行蜀山支行西二環服務點
電話:0551-62826736
地址:西二環與黃山路交口東南角博澳麗苑E棟二樓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冬季2:30-5:30;夏季3:00-6:00)
合肥市新站區城北營業部
電話:0551-12329
地址:合肥市新站區新蚌埠路128號,鐵路分中心窗口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7:00)
合肥巢湖市分中心服務點
電話:0551-12329
地址:合肥巢湖市向陽路239號(向陽路與黨校路交叉口)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7:00)
合肥濱湖營業部
電話:0551-62641152
地址:南京路2588號,要素大市場D區三樓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7:00
合肥市廬江縣管理部
電話:0551-87321255
地址:廬城鎮文明北路翠綠園小區辦公樓
上班時間:周一~周五:9:00-17:00
?????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個人各5%—12%,繳存單位可在5%至12%的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如有調整,原則上一年申請調整一次,繳存比例較上一年度降低的單位,應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大會表決通過。
?????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合肥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核定調整。合肥市統計局公布2020年度合肥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96831元。
2021年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上限按合肥市2020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3倍確定(96831÷12×3),即24207元,調整后單位和個人月最高繳存額(24207×12%)分別為2904元(最高繳存額為5808元,較去年增加402元),繳存基數下限按合肥市2021年職工最低工資標準(2021年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待有關部門公布后另行通知)執行。市轄四縣一市最低工資標準按省市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范住房公積金管理,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50號令)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本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條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審批和管理。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提取的金融業務由管理中心委托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托銀行)辦理。
第二章提取條件
第五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二)償還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三)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戶。
(四)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當年本地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
(五)職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腎衰竭、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等九種重病、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六)出境定居的。
(七)退休的。
(八)符合下述情況之一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戶口遷出本市;
2、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至提取時未正在就業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4、入刑人員刑期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
(九)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市家庭無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第六條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的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第七條職工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二)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及房屋產權共有人可同時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第八條職工本人、配偶及房屋產權共有人尚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應優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在住房公積金貸款償清前不再受理其他類型的提取。
????? 第十七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提供身份證原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房屋產權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房屋產權共有人身份證原件、房屋共有產權證明原件;委托他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真實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單位集中統一辦理的,須出具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第十八條提取人在提供第十七條規定的證明材料和符合本辦法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須出具《合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的同時,還應當根據不同提取條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
(一)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的,須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憑證。
1、購買自住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須提供經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含商品房網上備案確認單)和不低于購房總價規定比例的首付款憑證。
2、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須提供屬地拆遷管理部門批準的項目拆遷批復(復印件)、拆遷安置協議、繳款通知書、繳款憑證。
3、購買單位全額集資建住房的,須提供由市房產管理部門簽發的單位集資建房收款批文、經市房產管理部門審核簽章的參加集資建房人員明細表。
4、購買單位公有住房的,須提供市房產管理部門簽發的出售公有住房收款批文和審核簽章的單位出售公有住房明細表。
5、購買存量房(二手房)的,須提供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增值稅)、交易費等憑據。
(二)建造自住住房的,市區提供市級(縣境提供縣級)規劃土地和建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建房費用等有效憑證;城市規劃區內的村莊和農村集鎮自建自住住房的,應提供鄉(鎮)人民政府核發的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房費用等有效憑證。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由屬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出具的、內容建議為翻建、大修的《房屋修繕工程勘查意見書》以及相關費用證明。
(四)支付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房租的,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費憑證;支付租住商品住房房租的,需提供婚姻證明、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家庭無房證明》和本人填寫確認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申請表》。
(五)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須提供縣、區級民政部門確認的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
(六)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當年本地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須提供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失業登記證明。
(七)職工本人及父母、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須提供二級(含)以上醫院蓋章確認的疾病診斷證明、醫保卡、戶口本和相關親屬關系證明,近一年內的醫療費發票、費用清單和出院小結。
(八)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也可申請辦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償還組合貸款的,需提供商貸部分的借款合同和貸款情況說明;償還商業性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時須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和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情況說明,以后只需提供銀行出具的貸款情況說明,每年度可提取一次。
(九)職工出境定居的,須提供戶口注銷證明以及相關證明材料。
(十)職工退休的,須提供退休批準文件或退休證。
(十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八款提取條件的,除須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另須提供下述材料:
戶口遷出本市的,提供已落戶的外地戶口簿;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提供原籍戶口證明以及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供市級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鑒定證明。
(十二)職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繼承人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提供繼承人身份證明、職工死亡證明或者宣告死亡證明、公安民政等政府部門出具的能夠證明其與死亡職工關系的證明材料;繼承人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以外的或者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的,提供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身份證明、職工死亡證明或者宣告死亡證明、確定其繼承權或者受遺贈權的公證書或者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等證明材料。
第十九條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自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網上備案時間之日起一年內,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自最后取得的有效證明材料簽發之日起一年內,拆遷安置等其它類型住房自最后一次開具購房有效憑證之日起一年內,辦理一次性提取手續,逾期不予辦理;支付房租費用的,每年度可提取一次。
第二十條改制、破產企業的原單位封存戶職工,由原行業改制服務中心(或行業指定的留守組織、管理機構)進行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
???? 第二十一條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憑提取憑證及《合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到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業務服務網點辦理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服務網點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第二十二條經審核準予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單位集中統一辦理的,所提金額由受委托銀行全額匯至單位,提取職工在單位進行簽字認領;個人提取則直接轉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單位提供的結算賬戶上。
第二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提取,由其監護人代為辦理。
????? 第九條符合本規定提取條件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銷戶提取除外)。
第十條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的,全額付款或首付達到規定比例可在一年內辦理提取夫妻雙方及房屋產權共有人住房公積金手續,合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已付費用,提取金額取至百元。
第十一條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用于償還實際已還款本息的,提取金額取至百元。夫妻雙方及房屋產權共有人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已償還的貸款本息(不含罰息)。當年未提取的,以后年度可以按實際還款額提取。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的,按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協議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二)項規定的,除配偶之外的其他共有產權人在規定提取總額內按產權比確定提取額度。
第十三條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依據相關有效的證明材料,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提取金額取至百元。
第十四條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累計提取不得超過個人應負擔的治療費用。
第十五條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六)、(七)、(八)項及第六條規定可以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十六條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九)項規定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金額不超過一年實際房租支出,且不高于本市規定的當年度提取限額。提取金額至百元。
??????合肥購買新建商品房貸款條件
1.申貸人按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連續滿一年以上;
2.申貸人所購商品房的開發商必須與建行市三孝口支行、工行市城建支行、農行綠都支行、徽行長江路支行、交行省營業部、中行省營業部等銀行有公積金按揭業務簽約(協議);
3.申貸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譽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月還款額不得超過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應不低于房價的30%;第二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應不低于房價的60%,貸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并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有關證明文件。
5.組合貸款中涉及商業貸款的,其首付、貸款次數、利率等相關規定由貸款承辦銀行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6.申貸人夫妻雙方無未償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7.申貸人需為房屋買受人且所占產權比例不得少于50%(含)。
合肥購買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申貸人按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連續滿一年以上;
2.申貸人所購普通自住二手房應在二環以內或二環以外成熟小區,須是成套住宅,原則上應為住宅小區(房產證上標明為小區)的房屋或單位宿舍的二手房,房屋年限從房屋竣工之日起計算不超過二十年。
3.申貸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譽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月還款額不得超過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付房款須交至合肥市存量房資金托管中心銀行(徽行或工行)專戶,第二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應不低于房價的60%,貸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且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有關證明文件。
5.對于父母與子女等直系親屬間的購房行為不予提供貸款支持;
6.組合貸款中涉及商業貸款的,其首付、貸款次數、利率等相關規定由貸款承辦銀行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7.申貸人夫妻雙方無未償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8.申貸人需為房屋買受人且所占產權比例不得少于50%(含)。
合肥公積金異地貸款條件
(一)借款人按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連續滿六個月(含)以上。
(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月還款額不得超過家庭月收入的50%。
(三)借款人應為現需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產權所有人。所購住房為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須與管理中心有按揭簽約協議;所購住房為存量住房的,首付款按有關約定交至合肥市存量房資金托管中心指定賬戶。
(四)借款人家庭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異地公積金貸款)的,按首套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已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異地公積金貸款)且已結清的,按第二套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對家庭有未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和第三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受理。
(五)同意按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六)符合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辦法和受委托貸款機構的其他相關規定。
????? 合肥購買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申貸人按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連續滿一年以上;
2.申貸人所購普通自住二手房應在二環以內或二環以外成熟小區,須是成套住宅,原則上應為住宅小區(房產證上標明為小區)的房屋或單位宿舍的二手房,房屋年限從房屋竣工之日起計算不超過二十年。
3.申貸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譽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月還款額不得超過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付房款須交至合肥市存量房資金托管中心銀行(徽行或工行)專戶,第二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應不低于房價的60%,貸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且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有關證明文件。
5.對于父母與子女等直系親屬間的購房行為不予提供貸款支持;
6.組合貸款中涉及商業貸款的,其首付、貸款次數、利率等相關規定由貸款承辦銀行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7.申貸人夫妻雙方無未償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8.申貸人需為房屋買受人且所占產權比例不得少于50%(含)。
????? 合肥公積金異地貸款條件
(一)借款人按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連續滿六個月(含)以上。
(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月還款額不得超過家庭月收入的50%。
(三)借款人應為現需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產權所有人。所購住房為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須與管理中心有按揭簽約協議;所購住房為存量住房的,首付款按有關約定交至合肥市存量房資金托管中心指定賬戶。
(四)借款人家庭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異地公積金貸款)的,按首套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已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異地公積金貸款)且已結清的,按第二套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對家庭有未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和第三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受理。
(五)同意按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六)符合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辦法和受委托貸款機構的其他相關規定。
????? 合肥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材料
1.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卡原件,為開通激活后的徽商銀行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即新設置過密碼)
2.《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積金擔保貸款申報表》一份
3.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僅查驗,復印件3份,身份證過期由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附照片并加蓋騎縫章)或臨時身份證,二代證正反面均復印
4.婚姻證明文書,已婚提供結婚證原件查驗、復印件4份;未婚需提供個人未婚證明(有效期1個月)原件1份,復印件4份,離異等原因現單身的,除提供離婚證及法院判決或調解文書等原件查驗、復印件4份外,還須提供未再婚證明原件(有效期1個月)1份,復印件4份
5.戶口本原件僅查驗,復印件3份,復印首頁、戶主頁、夫妻雙方頁;
6.開發商出具的預付款收據原件僅查驗,復印件3份,預付款+貸款額=房價
7.購房合同(含網上備案確認單)一份,復印兩份,購房合同必須備案
8.夫妻雙方收入證明一份,復印1份,有效期三個月(公積金繳存單位蓋章)
9.還貸儲蓄存折(卡),貸款銀行查驗,辦理組合貸款時,需以借款人名字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簽定借款合同時提供即可)
10.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一份,配偶在合肥市以外的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戶繳存的需提供(如正常繳存可納入可貸額度計算)
注:1.復印件及證明均用A4紙張,一紙一份。交行受理的組合貸款需再加印復印件一份。2.直系親屬參與還款或有共有產權人(申請貸款時共有產權人須滿十八周歲,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除外)的,須參照上表3、4、5、8項提供參與還款人、共有產權人相關證明材料。3.上述材料應如實提供,如有異議,管理中心有權要求提供補充材料進一步核實。
合肥購買二手房公積貸款材料
1.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卡原件僅查驗,為開通激活后的徽商銀行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即新設置過密碼)
2.《二手房住房公積金擔保貸款申報表》一份
3.出賣人、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僅查驗,復印3份,身份證過期由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附照片并加蓋騎縫章)或臨時身份證
4.婚姻證明文書,已婚提供結婚證原件查驗、復印件3份;未婚需提供個人未婚證明(有效期1個月)原件1份,復印件3份;離異等原因現單身的,除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無離婚協議的提供法院判決或調解文書)等原件查驗、復印件3份外,還須提供未再婚證明原件(有效期1個月)1份,復印件3份。
5.戶口本原件僅查驗,復印3份,提供首頁、戶主頁、本人頁;集體戶提供常住人口登記表
6.存量房資金托管協議,復印2份
7.存量房資金托管憑證原件僅查驗,復印3份,存量房托管款+貸款額=房價(以合同、契稅、托管協議價低者計)
8.過戶前及過戶后的房地產權證原件僅查驗,復印2份,需載明竣工年限
9.過戶前或過戶后的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僅查驗,復印2份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完稅證》原件僅查驗,復印2份
11.存量房買賣合同一份,復印2份,購房合同由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監制
12.夫妻雙方收入證明一份,復印1份,有效期三個月(公積金繳存單位蓋章)
13.還貸儲蓄存折(卡),貸款銀行查驗,辦理組合貸款時,需以借款人名字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簽定借款合同時提供即可)
14.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一份,配偶在合肥市以外的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戶繳存的需提供(如正常繳存可納入可貸額度計算)
注:1.復印件及證明均用A4紙張,一紙一份。在交行辦理的組合貸款需再加印印件一份。
2.直系親屬參與還款或有共有產權人(申請貸款時共有產權人須滿十八周歲,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除外)的,須參照上表3、4、5、12項提供參與還款人、共有產權人相關證明材料。3.上述材料應如實提供,如有異議,管理中心有權要求提供補充材料進一步核實。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合肥本地寶,關注后在聊天對話框回復【公積金貸款】可獲合肥公積金貸款申請指南、貸款流程、貸款額度等。
????? 1、借款人通過網上或現場咨詢,下載或領取相關表格
2、借款人持相關材料至管理中心業務受理柜面提出貸款申請,符合條件的現場審批并出具書面審批意見
3、借款人持中心同意貸款的書面審批意見至“一站式服務”銀行柜臺,進行面談。通過后,現場草簽借款合同
4、銀行通過人行征信系統對借款人、共有權人家庭個人信用情況進行調查,符合條件的交擔保公司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不符合的,告知借款人原因及相應解決方案
5、擔保公司辦妥抵押登記手續后,向管理中心申請發放貸款
6、管理中心根據資金使用情況,及時安排貸款發放
????? 貸款額度:合肥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為55萬元。根據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公積金貸款額度與職工還款能力和繳存余額雙掛鉤,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以上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5萬元;借款人單方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45萬元。
貸款額度的確定標準:
貸款額度實行與職工還款能力和繳存余額雙掛鉤。貸款額度在不高于我市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內,按以下兩種公式計算的低值確定實際貸款額度。
a:借款人夫妻雙方計繳住房公積金月工資收入之和×12個月×還款能力系數×實際可貸年限。
b:借款人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繳存時間倍數+借款人配偶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繳存時間倍數。
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在1年以內(含1年),繳存時間倍數為10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在1年以上2年以內(含2年),繳存時間倍數為15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2年以上,繳存時間倍數為20倍。賬戶繳存余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當前“還款能力系數”為0.5。
明確對婚姻狀況變化后家庭貸款次數的認定
婚姻狀況的變化不影響公積金貸款次數的認定,婚前公積金貸款次數在婚后合并記入家庭貸款次數,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家庭的公積金貸款次數在婚姻關系結束后分別記入當事人貸款次數。
貸款最長期限調整為30年,且不得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
????? 公積金貸款還款方式有那些
理論上,有兩種方式:等額本息和等額本金
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以相同的額度償還貸款本息,其中利息逐月遞減,本金逐月增加。
等額本金還款法:每月以相同的額度償還本金,由于本金減少,每月的利息也逐月減少,每月的還款額度也相應減少。
公積金貸款還款方式可以變更嗎
可以。
公積金貸款還款方式如何變更
到當時辦理公積金貸款的銀行辦理變更還款方式
公積金貸款還款方式哪種好
等額本息和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分別適合不同的借款人,沒有絕對的利弊之分。
等額本息每月還款固定,適用于在整個貸款期內家庭有穩定收入的借款人。
等額本金還款方式每月的償還額逐月減少,開始還款的壓力較大,后期壓力較小,較適合于已經有一定積蓄的借款人。
公積金貸款還款付息方式
1、額本息還款方式,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本息,其計算公式如下:
月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期數/(1+月利率)還款期數-1
2、等額本金還款方式,每月等額償還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逐月遞減,其計算公式如下:
月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期數+(貸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月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