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服務熱線:?0771-7840628
辦公地址:?崇左市石景林路
官方網站:?http://www.chongzuo.gov.cn/czgjj/
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 16:30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類型 | 等額本息 | 等額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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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還款金額(元) |
每月遞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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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總額(元) | ||
貸款金額(元) | ||
還款總額(元) |
網上查詢:http://gjjcx.gxcz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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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并推進異地貸款業務。
2.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并計算。
3.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和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加大對購房繳存職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擔保以所購住房抵押為主。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
查詢電話:0771-16822111
服務時間:全天(除人工咨詢服務)
查詢項目
個人貸款業務:個人貸款業務咨詢及辦理指南。
個人公積金賬戶:賬戶余額。
人工咨詢:公積金業務咨詢、投訴建議、公積金業務指南、辦理網點查詢等。
2020年度崇左職工個人和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比例原則上都不低于5%,不高于12%。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經管理中心審核批準后適當調整。
房屋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住房租金超過家庭收入15%以上的;
非房屋類:
1.離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非廣西籍職工到廣西住房公積金管理轄區外工作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人事關系后兩年沒有建立新的勞動、人事關系的;
6.繳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的,繳存人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的。
1、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根據不同提取情形,還需相應提供不同材料
1.帶齊支取審核所需資料,到中心辦理公積金支取初審。
2.初審完打印支取單據,后回單位加蓋全套財務印鑒章,返送到中心,領取支票。
3.職工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支票到受托銀行辦理支取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不予批準時,說明理由,退回申請人。
部分提取:
繳存人可提取的最高額度不應超出以下規定限額:
1.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總額,不應大于實際支付所購住房的價款、建修自住住房的實際支出、當期償還住房貸款本息之和或租金限額。
2.提取用于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每次提取額不得超過未提取期間償還的貸款本息之和。
3.提前償還的住房貸款應在提前還貸之日起半年內辦理,提取額不得超過未還的貸款本金。
4.租賃住房租金的最高提取額不得超過家庭收入的50%。
5.辦理提取當月(含當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余額;
6.重大疾病需個人自負的部分。
7.辦理非銷戶提取的,提取后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內原則上應保留不低于100元的繳存余額。
全額提取: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
1.離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非廣西籍職工到廣西住房公積金管理轄區外工作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人事關系后兩年沒有建立新的勞動、人事關系的;
6.繳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的,繳存人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
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借款申請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貸款委托人可通過查詢住房公積金個人信息、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等,綜合評價借款申請人的收入、信用和還款能力。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顯示有不良記錄的、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個人信息顯示曾經發生騙提騙貸行為的,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提供貸款委托人認可的擔保方式;
3.提供有效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協議),并支付不低于全部價款或評估現值規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4.申請人無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委托人應保留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
5.借款人在廣西區內繳存住房公積金所在地以外的設區城市購建自住住房的,可以向購建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建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受理,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積極協助提供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證明,協助調查還款能力和個人信用等情況。異地借款人發生貸款違約時,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積極協助購建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逾期貸款催收工作。
異地購房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需材料:
1、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及戶口簿復印件(借款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6份,其它復印件2份);
2、婚姻(直系或旁系血親)關系證明復印件(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未婚的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或居委會出具未婚證明,離異的出具離婚證復印件,直系或旁系血親的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關系證明)(2份);
3、借款申請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張);
4、不低于總房價30%(二套房為50%)的首期付款憑證復印件(2份);
5、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復印件(2份);
6、加蓋開發企業公章的該項目的土地使用證復印件(2份);
7、加蓋開發企業公章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2份);
8、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最新工資單復印件(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章)(2份);
9、抵押物或保證人證明材料清單(2份);
10、《借款申請人征信報告》(1份);
11、《朔州市職工家庭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統一樣表)。
1.貸款申請受理
2.貸款初審:(1)借款申請人借款資格審核。(2)住房消費真實性審核。(3)貸款抵押審核。(4)證明資料審核。(5)與借款申請人面談。(6)借款申請人信用狀況。
貸款初審后,貸款初審人應出具初審意見。
3.貸款復審
貸款復審后,貸款復審人應出具復審意見。
4.貸款批準
復審通過的,貸款批準人應對復審結果進行確認并出具批準意見。
不準予貸款的,應注明原因,將貸款申請資料逐級退回,由貸款初審人告知借款申請人不予貸款的原因,并返還貸款申請資料。
5.簽訂借款合同
貸款委托人準予貸款后,向貸款受托人逐筆出具貸款通知書,貸款受托人與借款申請人、債權人、債務人與擔保人應簽訂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或在借款合同上載明與債權人、債務人、擔保人協商一致的抵押條款,與借款人簽訂借款支付憑證和授權扣款協議。
6.辦理貸款抵押
在貸款發放前,到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妥抵押登記手續并取得房屋抵押權屬證明。
7. 貸款發放
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貸款委托人向貸款受托人逐筆出具貸款通知書,并將貸款資金劃至在貸款受托人處開立的委托貸款基金專戶。
貸款額度:
貸款的最高額度不得超過25萬元。
1.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實行按月分期歸還貸款本息,借款人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即貸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