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陜西省寶雞市金臺區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元): |
類型 | 等額本息 | 等額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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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還款金額(元) |
每月遞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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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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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款總額(元) |
網上查詢
寶雞住房公積金網上查詢系統:http://zfgjj.baoji.gov.cn:9003/wt-web-gr/grlogin
查詢范圍:此功能可以查詢個人公積金貸款情況及個人賬戶余額,單位繳存明細等。
寶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陜西省寶雞市陳倉園市民中心東4樓
聯系電話(TEL):86-0917-3901705,郵編:721000
寶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綜合計劃科)電話:86-0917-3901705
寶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使用科)電話:86-0917-3901702
寶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信貸管理科)電話:86-0917-3901706
寶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結算科)電話:86-0917-3901704
寶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大廳/業務咨詢)
信貸業務(TEL):86-0917-3901705
網絡中心(TEL):86-0917-3901709
歸集、使用、會計業務(TEL):86-0917-3901701
2020年度寶雞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高于12%。
2020年度寶雞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范圍
月繳存基數上限
不得高于2019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即16746元/月;
月繳存基數下限
1.金臺區、渭濱區、陳倉區、鳳縣繳存基數不得低于1700元/月。
2.岐山縣、眉縣、鳳翔縣、扶風縣、千陽縣、隴縣、太白縣、麟游縣繳存基數不得低于1600元/月。
職工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房屋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30%的;
非房屋類:
1、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2、遇到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3、離休、退休的;
4、出境定居的;
5、繳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的;
6、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并符合以下條件的;
(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2)繳存職工戶口為農業戶口或非本市戶口的;
(3)繳存職工為本市戶口且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一年未再就業的。
繳存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1、住房公積金被依法查封、凍結的;
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商業用房、別墅及償還上述房產貸款本息的;
3、以贈與、繼承、分割、合并、交換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所有權的。
繳存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下列資料:
(1)《寶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繳存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3)職工單位代為辦理的,職工須在《寶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上簽字,如因故不能簽字的,由單位出據原因說明,并加蓋公章。
繳存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時,除提交上述辦理資料外,還須按不同情況提交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步驟一:提出申請。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資料后,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寶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并加蓋公章;集體提取的單位填寫《寶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寶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并加蓋公章,提取公積金的職工應在明細表上簽名。
步驟二:審批。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本人持單位蓋章的《寶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連同本辦法規定的相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報管理中心審批。
步驟三:支取。管理中心對受理的提取申請,自受理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經管理中心審核,準予提取的,為其辦理提取支付手續;不準予提取的,應將申請資料退回,并告知原因。
溫馨提示:
1、由職工工作單位辦理審批和提取手續;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和財政集中支付的單位,職工本人可以直接辦理審批和提取手續。
2、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填寫《寶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憑提取證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銀行卡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請,經管理中心核實后辦理提取手續。
3、實行財政集中支付的全額撥款單位職工本人辦理個人公積金提取時,需填寫《寶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憑提取證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銀行卡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請,經管理中心核實后辦理提取手續(集體辦理時參照第九條)。
4、提取申請人對管理中心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提出復核,管理中心接到復核申請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答復。
1、職工購買商品房、保障性住房、二手房、單位集資房、拆遷安置房、農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職工大修自住住房:申請提取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上一年度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繳存職工可提取的最高額度不超出以下規定限額: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總額,不大于支付所購住房的總價款、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實際支出、當期償還住房貸款本息之和或當期實際支付的房租等實際支付額。
1、申請人本人及所在單位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以上;
2、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及有效身份證明;
3、在本市購買自住房,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
4、已支付首付的購房款;
5、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能提供合法有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物或質押物,或有擔保能力的企業或個人進行擔保;
7、對自有住房進行大修的,應出具自有住房房屋產權證;
8、貸款人規定的其它條件。
1、寶雞市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申請表1份(須雙方本人簽字、指印);
2、購房人夫婦雙方單位情況證明2份(須雙方單位工資管理人員填寫并簽名);
3、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配偶2份(二代身份證須雙面復印);
4、夫婦雙方戶口本復印件各2份(如變更欄無內容,只復印本人所在頁);
5、20%以上的購房首付款發票或收據復印件2份(收據上姓名須和購房人相同);
6、結婚證復印件2份(含內容頁及照片頁,未婚的由單位出具未婚證明、離婚提供離婚證或判決書);
7、有效購房合同1份(按揭方式付款)
8、根據不同貸款情形,還需相應提供以下材料:
1、寶雞市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申請表;
2、借款人夫婦雙方單位情況證明一式兩份;
3、夫婦雙方身份證和戶口本簿復印件一式兩份;
4、借款人自籌30%以上的購房資金證明或預付款收據復印件一式兩份;
5、夫婦雙方結婚證/離婚證/法院判決書復印件2份,未婚的由單位出具未婚證明1份,結婚證丟失的,且年齡較大的由單位出具證明;
6、購房合同;
7、抵押或質押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和證明;房產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房屋估價證明,有關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其他抵押物估價證明;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和保證人資信證明。
二、供房單位或開發商應提供的材料:(以下資料原件1份,復印件2份)
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定點圖、土地測量成果表);
2、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許可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執照);
5、建審平面圖;
6、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7、法人代碼證;
8、法人身份證;
9、組織機構代碼證/經營許可證;
10、貸款協議;
11、承諾書/協議書;
12、貸款人員名單(序號、姓名、購房詳細地址、面積、購房款)。
1、貸前咨詢:申請人到寶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登錄住房公積金網站咨詢并領取相關表單。
2、貸款申請: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備齊相關材料,一起到寶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貸款申請。
3、貸款審查與合同簽訂: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初審、復審、審批三級審查程序,通過貸款審批準予貸款的,通知借款人與受委托銀行簽訂借款合同;不準予貸款的,由管理中心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辦理抵押擔保:貸款抵押擔保手續由房屋開發商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時間長短視開發商辦理速度。
5、貸款發放:抵押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后,管理中心自接到抵押件5個工作日內通知受托銀行將貸款資金劃至售房單位收款賬戶。
6、履約還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借款人按月歸還當月應還款金額,直至結清全部貸款本息。
7、結清貸款:由受托銀行、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還清證明,借款人再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撤銷抵押擔保等手續,領回抵、質押物,借款合同終止。
等額本息還款方式:
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按月等額本息方式歸還貸款。
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貸款期間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同意,借款人可提前部分還貸或一次性提前還清,部分提前還貸每次金額不得低于10000元,并且須在正常還款滿12個月后方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