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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健委發文規范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添加時間:2018-04-08 15: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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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日,國家衛健委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通知》(國衛辦基層函〔2018〕209號,以下簡稱《通知》)印發。 筆者梳理之后,提煉出以下6大亮點:

      1.取消簽約服務率

      以往,每年安排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都把簽約服務覆蓋率作為核心指標。比如2017年安排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時,就提出以省為單位要在85%以上的地市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簽約服務人群覆蓋率達到30%以上,老年人、孕產婦、兒童、殘疾人以及高血壓、糖尿病等重點人群簽約率達到60%以上,力爭實現全部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和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全覆蓋。而這一規定被作為上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脫貧攻堅考核指標,極大的增加了基層醫務人員的負擔,同時引發了普遍的上等達標熱潮,導致簽約質量出問題。

      今年,《通知》 要求合理確定簽約服務工作目標,通篇再沒有提“簽約服務覆蓋率”指標,只是各地要結合服務能力及資源配置情況,實事求是、科學合理確定簽約服務的工作目標。在穩定簽約數量、鞏固覆蓋面的基礎上,把工作重點向提質增效轉變,做到簽約一人、履約一人、做實一人,不斷提高居民對簽約服務的獲得感和滿意度。并明確要求不要盲目追求簽約率,不要層層加碼,同時要采取措施避免簽約服務數量下滑。

      2.優先推進貧困人口簽約

      《通知》要求,優先做好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要按照服務規范要求,做好老年人、孕產婦、兒童以及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等慢性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務,加強防治結合,分類施策,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要。

      與此同時,今年《通知》特別提出要落實健康扶貧“三個一批”要求,優先推進貧困人口簽約,核實核準農村貧困慢病患者,有條件地區設計個性化簽約服務包。

      3.提出“加強”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減輕家庭醫生非醫療事務工作負荷。

      長期以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什么會出現簽而不約,簽而不服務,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家庭醫生負擔太重,今年《通知》明確提出,鼓勵藥師、健康管理師、心理咨詢師、社(義)工等加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發揮鄉鎮(街道)衛生計生專干、殘疾人專職委員等在簽約服務中的作用。同時,提出要逐步通過固定簽約醫生開展預約就診、定向分診,利用健康小屋或候診區開展健康自測及健康教育,發揮病人自我管理的主動性。鼓勵配備助手提供支持性服務,減輕家庭醫生非醫療事務工作負荷。

      4.提出加強簽約服務技術支持五大措施。

      一是發揮二級以上醫院作用,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影像、心電診斷和遠程會診、培訓等服務。通過設置獨立的區域醫學檢驗、病理診斷、消毒供應等機構,實現區域資源共享。優先在貧困地區探索臨床決策輔助診斷系統在基層的應用。

       二是做好轉診服務。加強家庭醫生與二級以上醫院專科醫生的緊密聯系,對確需轉診的患者及時予以轉診或提供就醫路徑指導。二級以上醫院要指定專人負責對接,為轉診患者建立綠色通道。要通過信息化手段豐富家庭醫生上轉患者可選擇渠道,賦予家庭醫生一定比例的醫院專家號、預留床位等資源。 

      三是保障簽約居民基本用藥。合理配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加快完善與二級以上醫院用藥銜接。

      四是推廣實施慢病長處方用藥政策。在“合理、安全、有效”前提下,對病情穩定、依從較好的慢性病簽約患者,可酌情延長單次配藥量。協調相關部門探索制定慢病長處方標準和規范。經家庭醫生上轉患者回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時,可根據病情和上級醫院醫囑延用上級醫院處方藥品。

       五是依托信息手段密切與簽約居民聯系。加快簽約服務智能化信息平臺建設與應用,依托網站、手機客戶端等手段,搭建家庭醫生與簽約居民交流互動平臺,提供在線簽約、預約、咨詢、健康管理、慢病隨訪、報告查詢等服務。針對不同服務需求、季節特點、疾病流行等情況,定期精準推送健康教育資訊。

      5.再一次提出要設立全科醫生津貼,完善綜合激勵政策。

      《通知》要求,貫徹實施《關于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保障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7號)。有條件的地方在績效工資內部分配時設立全科醫生津貼項目,在績效工資中單列。提升全科醫生工資水平,使其與當地縣區級公立醫院同等條件臨床醫師工資水平相銜接。

      6.加強簽約服務的考核與評價,力戒形式主義。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考核評價機制,納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績效考核范圍,定期組織考核,考核結果要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和主要負責人的薪酬掛鉤。要以目標為導向,完善以簽約對象數量與構成、服務質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滿意度、醫藥費用控制、簽約居民基層就診比例等內容為核心的評價考核指標體系,力戒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對編造簽約服務協議、弄虛作假等行為要嚴肅予以糾正查處。并明確提出,各地應當于2018年5月底前,在基層自查自評的基礎上,組織開展一次質量督查,我委將適時組織開展督導。考核結果要與家庭醫生團隊和個人績效分配掛鉤,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總體上看,這個《通知》很暖心,干貨多。體現了新組建的國家衛健委聽民聲順民意。但還有一些“善舉”,比如“完善綜合激勵措施”,設立家庭醫生津貼等利好政策仍需要基層主管部門進一步落實,否則還可能會懸在空中。(轉載自HC3i中國數字醫療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