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獵頭網-中高級人才獵頭網站!服務熱線:400-1801-668 好獵頭   |   登錄 注冊

      勞動合同可以由代理人簽嗎?

      添加時間:2019-04-24 15:34:22
      瀏覽次數: 0
      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是不能由代理人簽訂的,否則合同是無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