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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醞釀8年仍未出臺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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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啊等,等到最后一天
        收入分配方案,還是難產了
        昨日,新華社刊發“2013:中國熱點前瞻”,正式確認原定于2012年出臺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因故推遲。至此,在2012年被人們寄予厚望、熱烈期盼,而此前相關部門一再放話在2012年年內肯定出臺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宣告難產。
        源頭:鄧小平首倡分配改革
        改革開放之后,在“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號召下,中國以火箭般的速度追趕世界,然而,在制造巨額財富的同時也開始出現不公與差距。
        這種隨著財富而來的負效應在上世紀90年代初引起了政策設計者鄧小平的擔憂。
        1992年12月,他在上海休息期間,專門和身邊工作人員談到:“中國發展到一定的程度后,一定要考慮分配問題……到本世紀末就應該考慮這個問題了。”他還特意要求工作人員把這段話記錄下來,并送給中央領導同志參閱。
        這樣的憂慮與日俱增。1993年9月,他直指:“12億人口怎樣實現富裕,富裕起來以后財富怎樣分配,這都是大問題。題目已經出來了,解決這個問題比解決發展起來的問題還困難。”他還說:“少部分人獲得那么多財富,大多數人沒有,這樣發展下去總有一天會出問題。”
        中共十八大期間,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楊宜勇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披露,我國收入差距已超過國際公認的警戒線。他認為,做大國民收入這塊蛋糕和切好國民收入這塊蛋糕是一個硬幣的兩面。當收入分配水平比較高和收入分配差距比較大的時候,切好蛋糕比做好蛋糕顯得更加重要。
        進程:喊了8年仍未出臺
        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起草工作于2004年啟動,由國家發改委具體負責,財政部、人社部、國資委等多個部委參與制訂。在2010年 初 和2011年12月,國家發改委曾兩次將方案上報國務院,但均因高層領導認為需要繼續修改而未獲通過。
        所以,在2012年8月份的一次分組討論會上,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吳曉靈這樣表示,“促進國內消費,應該加強收入分配體制改革。喊了八年了,到現在沒有出臺。”
        設限:溫家寶曾要求“年內制定”
        早在2010年全國兩會期間,“抓緊制定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就已經寫進了《政府工作報告》。
        2012年3月16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列舉的2012年要完成的七項任務中,“制定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總體方案”列在第一位。
        10月17日,同樣是溫家寶主持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總體方案”被列為國務院第四季度工作任務。
        11月8日,十八大期間,溫家寶在出席天津代表團的討論會議時,又一次提到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并將其稱為“本屆政府任期內要著力辦好的兩件事”其中之一。
        阻力:來自三大既得利益群體
        幾乎每個人都在問,收入分配改革的最大阻力是什么?有人說是既得利益群體,有人說是城鄉二元體制,也有人說是行業壟斷。“都對,這些都是阻力。但是,我認為,改革最大的阻力是推動改革的方式。”有官方智囊甚至這樣認為——實際上,參與改革的部門本身就是阻力。
        收入分配改革是由發改委牽頭、多部門參與的方式下進行的。在部門分割的體制下,部門之間缺乏規范的磋商溝通機制,牽頭部門往往需要付出極大協調成本,加上部門之間利益的博弈,改革方案的出臺極其困難。他舉例,比如,在調整利益結構分配時有人提出,壟斷行業現在都是國企,超額利潤要回歸社會,因此國企要提高上繳的利潤到50%,但國資委就不干,它要維護國企的利益。
        更有媒體直指阻撓方案出臺的三大“禍首”:以貪腐官員為代表的權貴利益群體、以壟斷企業為代表的壟斷利益群體和以房地產業、資源行業為代表的地產和資源利益群體。
        國家發改委就業與收入分配司副司長紀寧曾在不同場合回應方案難產的原因。她表示,由于收入分配的問題涉及面廣,具有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的特征,所以必須著眼長遠、統籌考慮。
        內容:可能只是原則性方案
        這個醞釀多年的方案寄托了民眾太多的期望,但據專家介紹,這可能并非一個解決當前貧富差距和收入分配不公的具體方案,而更有可能是一個原則性、框架式的方案。
        這正應了之前一位多次參與討論方案起草工作的專家的擔憂,“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年底能不能出臺現在很難說,即使出臺我認為它也是解決不了根本性問題的。”
        這位專家指出,現階段的方案存在很大的局限性:首先,名為“收入分配調節的指導意見及實施細則”,局限于政府“收入分配調節”,而沒有全面體現收入分配改革的總體思路。其次,方案的內容主要包括增加農民收入、增加對低收入居民的扶持、提高工資性收入、調節個人所得稅,局限于針對現實突出問題提出解決措施,在沒有對現有國民收入分配基本格局作實質性突破的前提下,側重于通過財政、稅收手段調節再分配關系。再者,方案重點是調節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對政府、企業、居民之間的收入差距,只是在提高工資性收入方面有間接體現。對壟斷行業與一般性競爭行業之間、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之間的收入差距問題則基本沒有涉及。
        另一位參與該方案的研究人員也說,在起草了至少半打的草案后,由于國有企業的反對,一些最重要的建議被削弱或徹底放棄了。
        至于該方案將按照什么原則制定,國家發改委主任張平的看法是,重點是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建立健全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