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2022年度福州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添加時間:2022-08-02 09: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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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如何確定?
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資。2021年7月1日后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應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當月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新調入的職工,以該職工調入后的當月工資或以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二、職工工資由哪些組成?
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1990年第1號令),工資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六個部分組成。2020年11月國家統計局制定的《勞動工資統計報表制度》規定,在崗職工工資總額組成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工資性津貼和補貼、其他工資四部分。福州市直機關(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按照規范后福州市2021年工資津貼補貼水平核定,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工資項目等。
三、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的上限和下限分別是多少?
2022年度福州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月繳存基數的上限為26262元,下限為1960元;月繳存總額上限為6302元,下限為196元。
例1:若A職工上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月平均工資為26700元,高于2022年度月繳存基數的上限,則該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應按照26262元的最高上限計算其最高月繳存額為6302元,不得高于該上限。若B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1780元,低于福建省政府公布的福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則該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應按目前福州市最低工資標準1960元的下限計算其最低月繳存額為196元,不得低于該下限。
例2:若C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為26262元,達到2022年度月繳存基數上限,如果單位繳存比例為12%,那么單位和職工每月的繳存額分別為3151元,該職工的月繳存總額為3151+3151=6302元。
例3:若D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2021年省政府公布的福州市最低工資標準1960元,如果繳存比例為5%,那么單位和職工每月的繳存額分別為98元,該職工的月繳存總額為98+98=196元。
四、如何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總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結果四舍五入)。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結果四舍五入)。
例4:若E職工按照工資總額統計口徑計算出上年度月平均為工資17000元,介于月繳存基數上限和下限之間,如果繳存比例為10%,則該職工應按照月繳存基數17000元的標準計算其月繳存額為1700+1700=3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