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獵頭網-中高級人才獵頭網站!服務熱線:400-1801-668 好獵頭   |   登錄 注冊

      關于印發《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實施細則》的通知

      添加時間:2022-08-01 15:18:01
      瀏覽次數: 0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及繳存人:

      現將《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2022年6月13日

       

       

       

      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住房

      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房金委2022〕5號)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單位緩繳

      繳存單位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后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

      (一)支持對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單位,可按規定向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派出機構(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

      (二)緩繳期限

      單位緩繳期限為2022年4月至12月。單位已匯繳4月及以后月份住房公積金的,緩繳起始月份相應順延一個月,緩繳時間最長不超過2022年12月。

      (三)申請流程

      單位根據自身受疫情影響情況,向屬地公積金中心提交緩繳申請(詳見附件),并承諾申請信息真實有效。單位申請緩繳前,應當加強與職工和工會的協商,制定緩繳及補繳方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的材料,單位應當留存備查。

      (四)辦結時限

      為全力助推企業復工復產,公積金中心積極開設綠色通道,受理、審核時限壓縮1個工作日。

      (五)相關業務處理

      緩繳期間,公積金中心對緩繳單位不作欠繳處理,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緩繳期間,有職工需辦理賬戶封存轉移或銷戶提取的,單位應當先為該職工辦理補繳,再按規定辦理職工賬戶封存、轉移和銷戶提取等業務

      緩繳期間,單位經濟效益好轉的,可以自行恢復繳存住房公積金(按正常匯繳操作)。

      2022年以來中心已批復的單位緩繳申請,實行免申即享,緩繳期順延至2022年12月。

      (六)期滿繳存

      緩繳期滿后,單位應當恢復正常繳存,并2023年6月底前按照補繳方案完成全部緩繳月份的住房公積金補繳工作

      此外,緩繳期滿后,單位因經營困難仍需申請緩繳的,應當按照《蕪湖市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操作規程》(房金中心〔2020〕3號)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靈活就業人員緩繳

      (一)支持對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靈活就業人員(含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和進城務工農民等),可享受住房公積金階段性緩繳支持政策。

      (二)緩繳期限

      靈活就業人員緩繳期限為2022年4月至12月。靈活就業人員已繳存4月及以后月份住房公積金的,緩繳起始月份相應順延一個月,緩繳時間最長不超過2022年12月。

      申請流程

      靈活就業人員緩繳住房公積金無需單獨申請,實行免申即享,本人只需暫停向住房公積金繳存的代扣代繳銀行卡中存儲資金即可。

      相關業務處理

      緩繳期間,靈活就業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靈活就業人員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緩繳期間,靈活就業人員經濟收益好轉的,也可以自行恢復正常繳存。

      期滿繳存

      緩繳期滿后,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恢復正常繳存。緩繳期滿后仍未恢復正常繳存的,2023年1月起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不作連續計算。

      三、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經公積金中心同意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緩繳期間視為連續繳存,其他貸款申請條件不變。申請時,單位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均無需提供緩繳證明材料。

      四、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處理

      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2022年12月31日前,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計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不作逾期處理期間屆滿后,借款人應當歸還全部應還未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并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正常履行還款義務;如仍有逾期的,按逾期規定處理。

      五、提高租賃提取月提取額

      (一)申請范圍及條件

      在我市無自有住房,租住住房的繳存人,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最高提取限額未婚的8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已婚的13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二)審核及支付

      租住住房的繳存人,可通過安徽政務“皖事通辦”服務平臺、皖事通APP、支付寶APP、微信APP“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眾號線上申請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符合條件的,即申即付。

      2022年以來已申請提取,但未達最高額度的,可線下柜面再申請提取一次,補足差額。

      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緩繳住房公積金申請》

       

       

       

       

      附件

      緩繳住房公積金申請

       

      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我司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通過與職工充分協商,制定的住房公積金緩繳及補繳方案已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且公示無異議,現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及補繳方案如下:

      1、自2022年**月至2022年**月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緩繳人數為**人,緩繳方式為**(1、單位和職工雙方同時緩繳;2、職工個人繼續繳存),預計月緩繳金額**元,合計緩繳金額**元。

      2、若我司單位和職工雙方同時緩繳,職工個人部分我單位采取**方式(1、從職工應發工資中預扣;2、直接發放職工后期補扣)。

      3、自202X年X月恢復繳存,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采取**(1、一次性;2、分期)方式補繳,于2023年X月X日前完成補繳。

      特此申請。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箱:

                              單位名稱:

                              單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