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有下列住房消費行為,并按要求能報備相關資料,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一)購買商品房
報備資料: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復印件、網簽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據原件。
(二)購買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包括:政府所建經濟適用房、單位集資建房、集資合作建房、公有住房或公有住房補差。
報備資料:大《房屋所有權證》或《所建工程的基建計劃》復印件、《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購房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據原件。
(三)購買拆遷安置房
報備資料:拆遷許可證或房屋征收的決定復印件、拆遷安置協議原件或房屋征收補償的協議書原件。
(四)購買二手房
報備資料:《太原市存量房買賣合同》原件、《不動產權證書》原件、《房產交易申報單》原件。
(五)償還商業銀行貸款
報備資料:購房合同原件、商業貸款《借款合同》原件、最近三個月償還商業貸款憑證原件、商業銀行出具的貸款余額證明原件、與提供商業貸款的商業銀行簽署的《商轉公貸款還款協議》原件。
(六)部分償還商業銀行貸款
報備資料:購房合同原件、商業貸款《借款合同》原件、最近三個月償還商業貸款憑證原件、商業銀行出具的貸款余額證明原件、與提供商業貸款的商業銀行簽署的《商轉公貸款還款協議》原件。
(七)組合貸款
報備資料: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復印件、網簽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據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