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條件:
具有本省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有穩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借款人月均還款額不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之和的50%;
購買住房的,必須有合法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必須有規劃、土地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總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
同意按照公積金中心和受托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在我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的單位,其職工正常繳存一年以上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后留存一年繳存額) ,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在我中心正常繳交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的單位,其新增職工(未繳存過住房公積金或原單位繳存不正常的職工)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以上即可在我中心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不在西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除應具備以上貸款條件規定外,還應提供繳存住房公積金所在地銀行出具的公積金明細清單和《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承諾書》;
有個人貸款上未還清的,不予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