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頭和HR都從事招聘,往往容易被人們混淆,造成誤解。其實獵頭和HR本質上還是有區別的,各自扮演著不同的角色。那么它們到底有哪些方面不同呢?
一、服務立場不同
獵頭是服務于候選人和企業招聘負責人,并且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屬于第三方,也就是乙方。HR則處于主導地位,被服務,屬于甲方。HR是獵頭的客戶來源,掌管企業的招聘事宜。
二、工作內容不同
獵頭的工作,針對的是招聘模塊,一心一意做招聘,圍繞招聘業務開展工作,能做到精、專、準,不涉及人力資源其它模塊。
HR則不僅僅只做招聘,通常情況下還會接觸人力資源其它模塊的工作,專業性強,工作面廣,專業能力要求比較高。
三、入行門檻不同
獵頭入行,門檻稍微低點,有時候會要求學歷,可以沒有工作經驗。HR入行門檻高點,要求必須有工作經驗,有人力資格證書,硬性規定。
四、薪資待遇不同
獵頭的薪資是底薪加提成制,每月收入不固定,有時掙得多,有時掙得少,起起伏伏,具體看個人的業務能力。而且獵頭的提成周期長,必須是候選人入職轉正后才能拿到。
HR的薪資每月是固定的,不涉及提成,至少每月能夠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工資一月一發,比較穩定。經濟壓力可能比獵頭小點,不用操那么多心。
五、資源渠道不同
獵頭的招聘渠道相對廣泛,人脈資源較多,畢竟做這行沒點資源是存活不了的。所以他們招聘的人員來源,像網招、介紹、蹲點等,形式多樣,接觸的人多,有時能挖到神秘的高端人才。
HR的招聘資源更多的來源于網招、校招、招聘會、內部推薦,資源不多,人才質量一般,很難找到低調的高質量人才,沒有渠道,無從下手。而且由于資源匱乏,企業招聘需求急,很多HR只能去委托獵頭幫忙招聘。
六、轉行發展方向不同
從客觀來講,獵頭可以轉行做HR,HR也可以轉做獵頭,但是兩者的發展方向不一樣。
獵頭可以轉行做人力資源的招聘經理,做不了綜合模塊,其它模塊業務不熟悉。如果想做全模塊,只能從基層做起,從基礎學起,需要花費時間和精力學習專業知識。
HR轉做獵頭,同樣會面臨挑戰。獵頭屬于業務崗,業務崗是對外的,需要跑業務、出業績。HR屬于職能崗,職能崗是處理公司內部事情,基本都是些固定的事務性工作,沒有業績要求和業績考核,只要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就可以。所以HR轉獵頭,發展比較單向,有一定的局限性。
無論是獵頭還是HR,只要是轉行發展,都需要調整自己的思路,轉變服務角色,對自己進行重新定位和職業規劃,適應轉換后的角色定位,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和積極性。
綜上所述,獵頭和HR兩個職業雖然有共同點,但實質上還是大不相同,各有千秋,不能混為一談。不論從事哪個職業,都要盡職盡責,遵守職業道德,互惠互利,共贏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