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都會遭遇的人才問題是:公司職員不斷的換新,制造業工程師一畢業假如4000,每年10%,第二年4400,第三年4840,如果第三年后升職加20%,那就是5280,如此上升,如果中途運氣很好的話,用了三年時間才升1280。如果你第三年跳槽基本上可以有6500-7000。也就是等著老板加薪不如通過跳槽自己給自己加。
其內部的激勵永遠無法戰勝外面的誘惑?是不是所有激勵機制都是為了讓你干滿兩三年合同后就走而設計?你們所在的行業是不是這樣的?好的激勵機制應該是能留還是能換血?
不斷跳槽是否是激勵機制的問題主要有三點:
第一,跟對人很重要。進對公司、做對崗位都不如跟對主管,好的主管可以讓人具備6000元月薪的市場價卻甘心拿著5000元的月薪為他打工,因為是TA能夠將員工從不到3000元/月的水平在兩三年內培養到6000元/月,TA能夠讓員工不用承受太多的壓力去做事情。
第二,要認清社會的現實。薪水不是靠年資堆的,而是靠本事掙的,沒本事的人即使找到高薪職位也做不下去。一般來說,人力成本占公司營收的10%-20%,也就是說,如果你不能為公司創造5-10倍的價值,公司是不愿意留你的。
第三,不要只看短期利益,而要看長久發展。現在這個社會競爭越來越激烈,我們工作要得到的已經不僅僅是薪水,還有未來的生存能力。
綜合以上還有一個隱性的問題是,個人的能力是否提升了,做了三年的工程師,是否仍然停留在工程師的能力水平?還是兼顧項目管理,流程設計,精益生產等其他的能力經驗也得到了提升?時間累積并不等于能力和經驗的累計,越高端的職位越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