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獵頭網-中高級人才獵頭網站!服務熱線:400-1801-668 好獵頭   |   登錄 注冊

      出口商品生產中短期借貸合同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瀏覽次數: 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為了進行技術改造,增添和更新生產設備,向貸款人申請出口商品生產中短期貸款。雙方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借款合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為了進行技術改造,增添和更新生產設備,向貸款人申請出口商品生產中短期貸款。雙方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借款合同條例》協商簽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一、貸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最高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   二、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屬于固定資產貸款性質,借款人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貸款利率及利息計收   1.本合同項下為月息________‰(一個月按30天計算)。   2.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3.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后一個月的二十日為結息日。   4.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戶中收取。   五、貸款支用   1.用款計劃:   2.本合同項下貸款,借款人應按照上述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   3.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并取得貸款人的同意,其超過本貸款合同所列使用時間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或全部時間,應視為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支用。   4.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三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借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放貸款。   六、貸款償還   1.還款計劃。   2.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上述所列還款計劃償還。由于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償還。   3.借款人以貸款項目稅前新增利潤歸還貸款。   七、貸款保證   本事同項下的貸款由____________________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   八、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   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項時即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能按本合同及貸款申請書所列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本息。   (2)借款人未按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所投資的項目在貸款期內由于任何原因“關、停、并、轉”。   (4)借款人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二)違約處理   借款人構成前款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按下列一項或數項規定處理。   (1)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違約問題,并責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情況。   (2)對借款人未按規定用途使用的,擠占挪用貸款,在本合同規定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100%。   (3)對借款人未按規定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對逾期部分的貸款在本合同規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或尚未支用的貸款余額。   (5)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主動扣收。或采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追索未償付的貸款本息。  (6)向擔保人追索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借款人、貸款人雙方簽章后生效,在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2.除由于貸款違約原因外,借款人或貸款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商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協議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項下貸款項目的貸款申請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有關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